上一页山东高考首页

附件二

山东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

拟录取考生确认表

 

 

 

考生号(14位)

 

姓  名

 

性  别

 

身份证号码

 

报考科类

 

毕 业 中 学

 

中学联系电话

 

家  庭  主  要  成  员

称    谓

姓    名

工  作  单  位

联系电话

 

 

 

 

 

 

 

 

 

 

 

 

 

 

 

 

保送生资格

 

拟录取院校

         

中学推荐意见

                      负责人签字(学校公章)   2013年  月  日

高校考核意见

拟录取专业

 

学制

 

                       负责人签字(学校公章)   2013年  月  日

说明:1、山东省2013年参加保送生招生录取的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此表,一式2份,由考生所在中学审核盖章,于3月底前邮寄到拟录取院校。

2、只能确定1所院校寄送确认表,如因寄送多所院校造成录取的遗留问题,由考生自己负责。

3、招生院校应于4月13日前,将本校拟录取名单和所有拟录取考生确认表一并寄到山东省育招生考试院。

上一篇: 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 2013山东高考录取或推平行志愿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