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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标准

大学将按申请人的国家统一高考成绩及入学面试表现综合评估,择优录取。

国家教育部规定,香港高校在内地自主招生必须在7月7日完成录取;所有已确认接受录取的同学,内地高校将不再录取。文章来自:www.51985211.com

获浸大录取者必须于7月上旬招生网页内公布的指定日期前缴交留位费及递交确认文件,逾期缴交者将当作放弃论,所有已缴费用将不获退还。

申请人若于2011年7月7日仍未收到大学的录取通知,则可视为落选论,大学将不再另函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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