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成都外国语学校高2011届保送预备生推选工作实施办法》 |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0]94号文件)要求,我省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成都外国语学校须制订本校推荐保送生办法。现将经省教育厅及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的《成都外国语学校高2011届保送预备生推选工作实施办法》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成都外国语学校高2011届保送预备生推选工作实施办法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附件:
成都外国语学校高2011届
保送预备生推选工作实施办法
一、目的
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新时期党的教育路线、方针,努力推进中学素质教育向纵深发展,在高中学生中树立榜样,积极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基本条件
1.高中三年均在成都外国语学校本校就读的、具有成都外国语学校正式学籍的应届毕业生。
2.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校级及以上的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3.四川省高中毕业会考十门考试科目成绩均在良好及以上的学生。
4.在高中阶段未受到过学校处分的学生。
凡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学生,均属推荐保送之列。
三、实施办法
1.组织机构: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成都外国语学校高2011届保送预备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段必聪
成员:路跃、龚智发、黄伟、郑军、马中林、李晋蓉、周蓉
2.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零诊成绩(60%)+高一成绩(15%)+高二成绩(15%)
+高三上学期半期考试成绩(10%) |
注:(1) 高一成绩=(第一学期期末成绩+第二学期期末成绩)÷2
高二成绩=(第三学期期末成绩+第四学期期末成绩)÷2
3.由于各高校保送推荐名额的到达和考试时间不一致,因此,我校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分文科、理科从高到低依次推荐。被推荐的学生只有一次机会获高校分配到我校推荐考试的名额。文章来自:www.51985211.com
4.审定程序
(1)由符合保送相关推荐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2)由教务处、德育处分别提供有关候选学生的相关材料(教务处汇总核实)。
(3)由教务处根据“总成绩计算办法”计算出自愿参加保送推荐的学生的成绩并进行排序。
(4)对符合保送条件且自愿参加保送推荐的学生成绩在校内显要位置进行不少于两周的公示(共张2榜,以第2榜为准),由成都外国语学校保送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经校长签字上报。
(5)最终确定的经公示的推荐保送名单报请市招办审查确认,并经省考试院审核并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
(6)保送推选工作接受学校党总支监督,任何人不得徇私舞弊,若有违纪者将视其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举报电话:028—87820651 028—87585775
四、几点说明
1.本方案中若有与2011年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有关保送生推荐政策不一致处,以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的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2. 若高校选定的保送生人数超过教育部规定的名额,依本方案第三条第2项的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取舍。
3. 成都外国语学校具有保送资格的学生只能填报高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
4.已获推荐考试名额的学生因自身原因未参加所选高校的保送生考试,该生不再享有选择其它高校保送推荐的机会。
5.学校将如实向高校反映保送生的基本情况。凡被高校确定为保送生的同学不得因个人原因放弃保送。
6.各高校分配到成都外国语学校的自主招生推荐名额的分配办法参照保送推荐办法执行。分配到校的保送和自主招生推荐名额,学生只能选择其一。
成都外国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