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全面发展的音乐、舞蹈师资和社会需要的音乐、舞蹈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音乐学(本科),学制四年,120人;
舞蹈学(本科),学制四年,60人。
三、报考条件
符合考生所在省、区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四、报名办法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艺术专业测试报考证(艺术考生报名号),
按规定时间到我院所设专业考点报名;
2、按所在省、区招办(考试院)和考点的规定办理报名手续;
3、未尽事宜可咨询我院报名的工作人员。
五、专业考试时间和地点(以所在省区我院所设专业考点公布的时间、地点为准)
省份 |
考 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河南 |
郑州二十四中 |
1月16-17日 |
1月18日 |
山西 |
2月19-20日 |
2月21日 | |
广西 |
广西师范大学(桂林) |
2月13-14日 |
2月15日 |
湖南 |
湖南师大音乐学院(长沙) |
2月21-22日 |
2月23日 |
江西 |
2月20-21日 |
2月22日 | |
安徽 |
2月17-18日 |
2月19日 |
六、考试科目及评分办法
1、音乐学:视唱练耳;专长科目(声乐、钢琴、器乐考生选考一门)。
2、舞蹈学:素质;成品舞。
分,素质50%,成品舞50%。
七、考试要求
音乐学:声乐,演唱歌曲一首(曲目自选);钢琴,自选练习曲或乐曲;器乐,乐曲一首(曲目自选)。
舞蹈学:素质;成品舞蹈(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八、录 取
录取工作在各省、区招生部门的组织下进行。考生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取得我院
专业考试合格证,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本省、区音乐、舞蹈类专业本科最低文化分数控制线,在省、区招生部门按志愿提供的合格考生档案中,按我院专业分从高到低录取。
九、学 费
十、奖学金及助学贷款
新生入学后,在校期间品学兼优学生按规定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及享受专业奖学金或等级奖学金,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和参加国家助学金评定。
十一、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
学院地址:贵州省都匀市龙山大道 邮编:558000
联系电话:0854-8737019(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0854-8737100(音乐系)
学院网址(查分): http://www.sgmtu.edu.cn
学院网址(查分): http://www.sgmtu.edu.cn
中国大学在线查询:http://www.gk300.com
2010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