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具备以下条件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截止到2011年8月31日)方可报名。
篮球: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运动水平接近一级(含以上)且高中阶段获省级比赛前名六(湖北考生仅限全省“篮球高中联赛”和全省“篮球体校杯比赛”)或全国比赛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乒乓球: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获省级比赛单打(含双打)前三名或全国比赛单打(含双打)前六名。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武术: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或全国武术锦标赛、冠军赛个人项目前八名。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且近三年内在省级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或全国武术锦标赛、冠军赛个人项目前八名。
网球:只招女生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比赛获得单打(含双打)前三名或全国比赛单打(含双打)前六名。
田径: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且高中阶段在省级比赛获得前三名或全国比赛前六名且运动成绩达到或超过以下标准者方可报名(以提供的比赛成绩册为准)
跳高: 男
跳远: 男
三级跳远: 男
铅球: 男
标枪: 男
铁饼: 男
全能(电计): 男6320分 女4510分
注:以上标准参考国家体育总局2007年3月发布的《田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制定。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者且近三年内在省级比赛获得前三名或全国比赛前六名。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