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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测试

    1.测试内容

    1)舞蹈:自选舞蹈表演、基本功、模仿;

    2)声乐:自选曲目表演1-2首)、视唱练耳(简谱、五线谱都可以);

    3)西乐、民乐、自选曲目演奏(1-2首)、视奏(西乐五线谱、民乐简谱)

    4中国画考生当场创作一幅作品;油画考生当场考核素描;书法类考生当场任选一种书体测试。

    2.测试用具、乐器及伴奏

    1)自带服装、乐器(钢琴除外)、伴奏带、道具等演出物品,以及钢琴伴奏

    2)西乐不允许使用任何形式的伴奏,声乐、民乐可自带伴奏员(民乐伴奏人员限2人内);

    3)考生报到时需持有本人身份证;

    4)书画类考生自备书画用具(毛笔、铅笔、橡皮、颜料等),学校提供纸、墨、毛毡。

 

录取原则

    1.入选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对平行志愿的省份,考生仍需在平行志愿的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对单独设置艺术特长生志愿的省份,须在艺术特长生志愿填报我校。高考分数达到当地本科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由我校审查、录取。如入选考生高考成绩未达到当地本科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则优惠条件自动取消,我校将不予录取。

    2.入选考生专业志愿以高考报名志愿为准,被我校艺术测试鉴定为一级的入选考生可加40分参与选择专业,二级的入选考生可加20分参与选择专业。

    3.被我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必须参加我校学生艺术团活动,遵守艺术团的各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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