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条件的2011年高中毕业生,可以报考我校的艺术特长生:
1.思想品德良好、学习成绩良好、身体健康,符合统一高考报名要求;
2.在以下艺术项目有突出特长:
管乐:长笛 双簧管 单簧管 大管 上低音萨克斯管 圆号 小号 长号 打击乐
弦乐:小提琴 中提琴 大提琴 低音提琴 竖琴
民乐:竹笛 笙 中音唢呐 二胡 扬琴 打击乐
声乐:女高音(含民族唱法) 女中音 男高音(含民族唱法) 男中音
键盘:钢琴(合唱伴奏)
舞蹈(古典舞、民族民间舞、芭蕾舞):男舞蹈(身高1.72米以上) 女舞蹈(身高1.63米以上)
戏剧:话剧 主持 京剧(各行当均可) 曲艺(含相声、快板等)
美术:西画(限理科生,限报车辆工程专业车身设计方向) 国画 软笔书法
除上述项目外,考生可报名参加萨克斯管、次中音号、大号、手风琴、唢呐、高胡、中胡、柳琴、琵琶、阮类、古筝、古琴、国际标准舞项目的测试,并获得相应艺术等级证书;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按照本简章第三条第6项的规定择优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