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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说明
    (一)考生于2011年4月初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本人专业考试是否合格。专业考试合格者须核对并填全本人信息,打印《专业考试合格证》,将回执连同考生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所在省(市)发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复印件一起寄回我校招生办公室。
    (二)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招生考试有关规定,在高考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文化考试。
    (三)学校设置多项奖助学金,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家庭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特困学生还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以上各项具体规定可登陆我院学生工作处网站查询,网址:http://dept.njarti.edu.cn/xsc/
    (四)报考我校考生在参加文化考试时,外语语种不限,但进校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五)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按照考生所在省的相关要求,参加高考报名;
    (六)新生入学进行体检,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校指定医疗单位诊断不宜在校学习,但短期治疗可达到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标准者,经学校批准暂不予注册,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七)三个月内对新生报考条件进行复查。如发现有虚假信息、隐瞒病史、考试作弊行为等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八)本校招生信息均以本简章和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的信息为准,对非本校网站及宣传材料公布的南京艺术学院招生信息,我校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九)邮购简章者可通过邮局汇款到南京艺术学本科招生办公室,每份20元,请在汇款附言中注明回寄地址、邮编及收件人姓名;
    (十)凡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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