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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在校大学生雷闯向四川省教育厅提起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公开在四川招生的一些政法类大学仍须检查乙肝的法律依据。

  2010年2月,教育部和卫生部作出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然而,据媒体报道,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国家规定作了进一步说明,其中提到一些政法类大学仍须检查乙肝,包括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的侦查学治安学边防管理刑事科学技术专业,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各专业。凡是想要报上述学校相关专业的考生,须自行到指定的体检医院做乙肝项目检查,检查合格者方可填报上述院校及专业志愿。

  雷闯看到报道后,于3月25日向四川省教育厅提起了《四川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希望公开这些学校要求考生检查乙肝项目的法律依据。雷闯长期关注教育领域内的乙肝歧视问题,曾在2009年7月高考招录前夕致信全国1983所高校校长,呼吁高考录取时平等对待包括乙肝病毒携带者在内的每一个考生,被称为“乙肝维权第一人”。

  “其实,教育部早在2003年就对乙肝病毒携带者考生做出保护性的规定,2010年更进一步取消了食品等8个专业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限制。政法类院校检测乙肝标志物没有任何意义。”雷闯说。

  雷闯希望他的申请能够引起教育部门的重视,让高考体检禁查乙肝的政策得到落实,真正做到保护乙肝学生平等受教育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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