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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共9章85条,将自明年6月1日起施行。

这一法律的出台,对于幼教人来讲,无疑是一件值得庆祝的大喜事。而对于想要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和家长来讲,也具有非常大的参考价值。那么到底新出台的《学前教育法》里有哪些值得注意亮点呢?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吧!

亮点一:明确学前教育地位

学前教育法》的出台,对于学前教育发展来讲无疑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其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它通过立法的形式,明确了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提升其在整个教育体系中的地位和受重视程度。

在这之前,因为学前教育并没有被纳入义务教育的范畴之内,不受大众重视不说,“入园难、入园贵”等问题也一直屡见不鲜。但此次《学前教育法》,明确了政府的主导责任,强调学前教育的公益普惠性。规定了以政府投入为主,家庭合理分担及社会支持的体系。这就解决了长期以来各级政府对于学前教育投入责任不明确、公共财政分担比例偏低等问题。

我们都知道,真金白银的投入才是教育发展的根本前提。有了政府的大力主导,未来实现“幼有所育、幼有优育”也指日可待。

亮点二:保障学前儿童权益

此次《学前教育法》的一大重点,就是围绕保护学前儿童的生命安全、身心健康、人格尊严、名誉权、隐私权、个人信息等多个层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充分彰显了最有利学前儿童的原则,明确学前儿童享有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得到尊重和保护照料、依法平等接受学前教育等权利。

像《学前教育法》第八十条就规定:幼儿园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若有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儿童;歧视、侮辱、虐待、性侵害儿童或违反职业道德规范或者损害儿童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后果等不良情形的,则由所在幼儿园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等有关部门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当事人、幼儿园负责人处分,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禁止其一定期限内直至终身从事学前教育工作或者举办幼儿园;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资格证书。


此外,法律还对残疾儿童、流动儿童的入园保障问题予以特别关注,明确了残疾儿童入园争议解决机制,为残疾儿童提供了平等就近入园的机会,也为他们融入之后的义务教育学习进行铺垫。

亮点三:保障学前教育教职工的权益

我国的幼儿教育行业一直存在着“幼儿教师身份不明确、职称不独立、工资待遇差、同工不同酬”等问题,这也导致了幼儿教师的工作倦怠,教师队伍不稳定,素质参差不齐等情况,这种现象成了制约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一大瓶颈。而针对这些问题,《学前教育法》也给出了明确回复。

1、提升幼儿教师职业地位

学前教育法》提到“全社会应当尊重幼儿园教师”,并且提出幼儿园教师在职称评定、岗位聘任(聘用)等方面享有与中小学教师同等的待遇。职称是教师获得社会认可度,甚至获得社会地位的一种标识,这一举措的出台,有助于增强幼儿教师的职业认同感和归属感,提高其工作积极性。


2、保障幼儿教师的法律权益:

学前教育》法明确了幼儿教师的权益保护,包括工资待遇、工作环境、职业健康等方面,法律提出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统筹工资收入政策和经费支出渠道,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民办办幼儿园可以参考当地公办幼儿园同类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教师薪酬标准,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

3、鼓励发展学前教育人才

为了全面建设幼儿教师队伍,《学前教育法》还鼓励高等学校设立学前教育专业,合理确定培养规模,并且支持根据学前教育发展需要安排制定学前教育专项培养计划。这也就是说,今后可能会出现公费学前教育师范专业,这对于那些有意向从事幼儿教育行业的考生来讲,无疑是一个非常不错的消息。

简单来讲,《学前教育法》对于现在我国幼儿教育行业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针对性解决。这也为正在从事或者将来想要从事幼儿教育事业的人们打了一针有力的强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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