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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院2017年单独招生录取规则,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将录取最低控制线和各专业拟录取最低分数线公布如下:

一、普通类

专业

录取最低控制线

拟录取分数线

法律事务

222

226

社区矫正

222

222

安全防范技术

222

222

 

二、中职类

专业

录取最低控制线

拟录取分数线

法律事务

170

231

社区矫正

170

170

安全防范技术

170

170

 

三、特长类(注:特长类文化考试录取控制线为50分)

1、文艺特长类

专业

特长成绩录取控制线

特长成绩拟录取分数线

法律事务

193

193

 

2、体育特长类 

专业

特长成绩录取控制线

特长成绩拟录取分数线

法律事务

222

240

社区矫正

222

222

安全防范技术

222

243

 

备注: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若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则将未完成的单招计划转入四川省普招统一高考招生计划。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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