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广东高职首页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委员会,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经研究决定,广东省2017年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

文科类:总分150分;理科类:总分145分。

上一篇: 于延长高职院校依学考招生录取志愿填报时间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做好2017年广东省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