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各招生专业(类)的招生计划及对应申请条件见下表:
招生专业(类)
上海、浙江
选考科目要求
其他省份
科类要求
招生
计划
对应申请条件
合计
218
人文科学试验班
不限
文/理
12
9、10、11
理科试验班(海洋类)
物理
理
12
1、2、3、7、11
飞行器制造工程
物理
理
12
1、2、3、5、6、7、11
理科试验班(物理类)
物理
理
12
1、2、7、11
工科试验班(环境类)
物理
理
12
1、2、3、11
材料科学与工程
物理
理
14
1、2、3、6、7、11
理科试验班(化学类)
物理、化学
理
10
3、7、11
临床医学(贯通培养)
物理、化学
理
12
3、4、7、11
生物科学类
物理、化学
理
12
3、4、7、11
土木工程
物理
理
20
1、2、7、11
测绘工程
物理
理
6
1、7、11
工科试验班(机械类)
物理
理
15
1、2、6、7、11
机械类(中外合作办学)
物理
理
18
1、2、7、11
工科试验班(交通类)
物理
理
15
1、2、7、11
车辆工程
物理
理
16
1、2、3、7、11
工科试验班(电气信息类)
物理
理
20
1、2、5、6、7、8、11
注:上海市和浙江省2017年高考实行选考科目组,考生选报专业必须符合我校对选考科目组的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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