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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选拔适合我校相关专业培养的高素质应用技术和技能人才;严格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有关精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一条  郑州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单独招生工作学校内部业务部门实行“招考分离”原则。

第二条  郑州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纪委全程监督考试、录取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郑州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创始于1989年,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以工科为主,工、理、管、经、文、艺等多学科综合发展的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院校,面向全国统一招生。学校秉承“厚德崇信 博学尚技”的校训,以打造花园式校园为目标,以培养二十一世纪多技能、高素质的综合型人才为宗旨,全力培养和输送目前社会紧缺的技能型人才。学校位于河南省省会郑州市,西靠职教园区,南倚郑州至西安高速铁路,北邻郑州中原西路景观大道,环境幽雅,交通便利。学校教师中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占35%。学校设三院四系:即信息学院、财经学院、国际学院、艺术系、管理系、建筑工程系、机电工程系。学校拥有先进的计算机中心、轨道交通实训中心、数控机床实训室、汽车实训室、建筑施工技术实训室、电子商务实训室、环境艺术实训室、舞蹈排练厅、钢琴室、表演室、会计模拟室、客房实训室、中西餐实训室、导游实训室、画室、图书馆、阅览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室等,各种学习、生活、娱乐设施一应俱全。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主管招生就业和教学工作的院领导为副组长,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中心负责人为成员,凡属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中心,下设宣传、考务、录取、纪检等工作组,分工负责单独招生日常工作。

第五条  郑州信息工程职业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并全程监督与指导单独招生工作,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实施“阳光工程”。

第四章  招生对象、考核办法与录取原则

第六条 招生对象:已取得参加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含参加中职生“对口升学”报名)资格的考生均可参加我校2017年单独招生考试。

第七条  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2017年单独招生计划 1500人,招生专业及分专业计划如下。

序号 专业名称 单招计划(人) 学制(年) 科类 学费(元/年)
1 软件技术 85 3 文理 8900
2 计算机网络技术 80 3 文理 6600
3 计算机应用技术 115 3 文理 6600
4 通信技术 55 3 文理 6600
5 会计 90 3 文理 6600
6 金融管理 60 3 文理 8900
7 电子商务 80 3 文理 6600
8 财务管理 60 3 文理 6600
9 市场营销 60 3 文理 6600
10 物流管理 50 3 文理 6600
11 室内艺术设计 60 3 文理 6600
12 音乐表演 50 3 文理 6600
13 环境艺术设计 45 3 文理 6600
14 商务英语 55 3 文理 6600
15 广告设计与制作 30 3 文理 6600
16 人物形象设计 30 3 文理 6600
17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65 3 文理 6600
18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100 3 文理 6600
19 酒店管理 50 3 文理 8900
20 建筑工程技术 50 3 文理 8900
21 工程造价 50 3 文理 6600
22 数控技术 25 3 文理 6600
23 机电一体化技术 75 3 文理 8900
24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80 3 文理 8900
合计   1500      

如报名考生数不足专业招生计划数时,视报考人数情况,将该专业的部分计划调整到报考人数多的专业,如总生源不足,不足部分调转为高职批次统招计划。

第八条  填报专业志愿:考生报名时,每个考生可填报1—5个专业志愿以及是否同意调剂专业志愿。

第九条  考核科目及考核办法:考核科目由文化基础和职业素质考核两部分组成。考试内容及时间:(一)文化基础:所有考生均需参加,各类考生采用统一试卷,语、数、英大综合,满分450分,120分钟闭卷笔试;(二)职业素质考核:满分300分,120分钟闭卷加面试,;(三)考试安排:4月9日考试,上午文化课考试,下午职业综合素质考核。

第十条  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划定录取总分分数线,分专业志愿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报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确定预录取名单,并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拟录取名单在我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正式录取名单。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南省2017年普通高考;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学校,也不再参加其他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未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南省2017年普通高考。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学校组织录取,考生被我校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第十一条  新生报到和复查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河南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进行收费。

第十三条  奖、助、贷助学政策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学生入学后可享受资助项目:入学“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等。

第十四条  本方案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方案相冲突,以本方案为准,本方案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方案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办公室。

学校地址:郑州市中原西路桃贾路19号

国家代码:14303   河南省招生代码:6298

咨询电话:0371-64962567、64962019

传      真:0371-64966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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