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职业适应性检测
主要进行体检、面试、心理测试和必要的体能测试。
1.体检
身高:男性身高162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
体重: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其中,音乐学专业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5%。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其中,舞蹈学专业体重不低于标准体重的20%。(注: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
视力: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9,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9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9,眼底检查正常,除指挥、装甲、测绘、雷达、水面舰艇、潜艇、潜水、空降、特种作战专业外合格。其中:(一)指挥、装甲、测绘、雷达、水面舰艇、潜艇专业,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二)潜水、空降、特种作战专业,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
血压:收缩压≥90mmHg,<140mmHg;舒张压≥60mmHg,<90mmHg。
心率:心率60~100次/分;心率50~59次/分或者101~110次/分,经检查系生理性。
2.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和形象气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的基本素质。通常采用目测、口令调整、口头交流、陈述答辩等方法进行。
面试结果当场告知考生,考生对面试结果有异议并提出复议申请的,由面试复议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告知考生,复议结果为最终结论。
3.心理测试
使用军队院校招收学员心理检测专用软件进行测试。
4.必要的体能测试
目前在部分省(市)进行试点,山东省为试点省。
各项目结论应当场告知考生本人。对当场不作出结论的血常规、尿液、血清艾滋病毒抗体等体格检查项目,应于考生体格检查结束后2天内公布检查结论,考生可按规定自行查询检测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