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
1、录取办法:按不低于考生入学测试总分的50%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在分数线上按考生所报考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考生总分相同时,普通高中毕业生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中职毕业生按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低于60分或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低于90分者、网测专业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录取中职毕业生时,优先录取免试考生。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并在我校自主招生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
2.拟录取公示过程中若有学生自愿放弃录取则根据专业名次顺延录取至招生计划额满为止,某专业生源不足时学校有权向省招生办公室申请调整计划到生源充足的专业。
3.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的考生名单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确认为正式录取。学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在学校网站上公式。
八、时间安排
2017年自主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时间 | 工作任务 |
1月15日前 | 上报自主招生章程 |
1月20日前 | 厅相关职能部门审核院校自主招生章程 |
1月21日 | 向社会公布自主招生章程、招生简单 |
1月24日 | 发布自主招生考试大纲和样卷 |
1月22日-2月14日 | 招生宣传 |
2月15日-20日 | 考生办理高考补报名手续 |
2月15日-25日 | 高职自主招生网上报名 |
2月15日-27日 | 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审核 |
2月28日 | 考生缴费 |
2月28日-3月2日 | 网测考生预约确认网测考点及测试时间 |
2月28日-3月1日 | 公布《文化素质》《文化基础》考场信息,考生登录学校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
3月3日 | 报考资料原件核查 |
3月4日上午 | 《文化素质》《文化基础》考试 |
3月4日下午-5日 | 网测专业专业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网测 |
3月5日-8日 | 《文化素质》《文化基础》阅卷、成绩复核 |
3月15日前 | 公布入围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或职业技能考核(实操)的考生名单 |
3月18日 | 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或职业技能考核(实操) |
3月24日前 | 拟录取名单在本校网站上公示 |
3月24日前 | 拟录取考生提交体格检查卡 |
3月29日 | 发放录取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