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来源计划的编制、公布与管理 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来源计划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的通知》执行,并按全省招生工作的统一安排做好计划的编制、公布与管理。
(一)计划编制 1.录取批次的编制 (1)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分5个批次编制: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专科)批。每批次分若干段。
提前批次:A段特殊类及体艺(含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二本以上院校))、B段贫困地区国家专项(部属及省外院校)、C段贫困地区国家专项(省属院校)、D段地方高校专项、E段精准扶贫专项、F段革命老区专项。 本科一批:G段自主选拔招生(含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等)、H段普通类及民族班、I段其它类。
本科二批:J段普通类、民族班及体艺类(含体育艺术类本科二批(三本院校))、K段其它类。 本科三批:L段普通类及民族班、M段其它类。 高职(专科)批:N段特殊类(含直招士官、残障生等)、O段普通类、民族班及体艺类(含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批)、P段其它类。 (2)艺术类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分3个批次编制:艺术类本科一批(二本以上院校)、艺术类本科二批(三本院校)、艺术类高职(专科)批。 (3)体育类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分3个批次编制:体育类本科一批(二本以上院校)、体育类本科二批(三本院校)、体育类高职(专科)批。
(4)中职生招生来源计划分3个批次编制:中职生本科(二本以上院校)批、中职生本科(三本院校)批、中职生高职(专科)批。 (5)特殊类型招生来源计划的编制:根据相关规定、计划来源和录取要求等,分别编制在相应批次相应段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