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省的《实施方案》是如何制定的?
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是人才培养的枢纽环节,关系到国家发展大计,关系每一个家庭切身利益,关系亿万青少年学生前途命运。这一制度总体上符合国情,权威性、公平性社会认可,但也存在一些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主要是唯分数论影响学生全面发展,一考定终身使学生学习负担过重,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存在差距,中小学择校现象较为突出,加分造假、违规招生现象时有发生。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深化改革。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2014年9月3日,国务院颁布实施《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提出了要求。国务院要求各省(区、市)高度重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切实加强领导,结合实际制订本地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经教育部备案后向社会公布。教育部对各省(区、市)实施方案制定的基本要求是:落实中央政策,借鉴试点经验,结合本省实际,细化具体措施。
省委、省政府把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头等大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行总体部署。按照国家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省教育厅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问题导向、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于2014年2月13日启动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研制工作,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充分酝酿、反复论证和教育部4次把关指导的基础上,形成了该《实施方案》,业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审议通过,并通过教育部正式备案,于是4月1日由省政府印发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