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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同济大学2016年继续实施筑梦计划(即“高校专项计划”),对农村学生进行单独自主招生,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理想信念坚定、勤奋好学、成绩优秀、品德良好、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社会责任感强,且具有明显专业兴趣、学科特长、创新潜质、身心健康的农村高中毕业生。考生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本省(区、市)实施区域户籍、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二、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优惠方案
  
  招生专业计划及优惠方案见附表《同济大学2016年筑梦计划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优惠方案》,本计划拟共招收理科考生300名。
  
  三、报名、选拔程序及考核办法
  
  考生根据自身特点以及同济大学相关学科专业的特色和培养要求,选择6个招生专业(类)申请报名,并填写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软件工程专业不调剂)。
  
  1、网上报名:
  
  本计划采取学生自荐的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4月8日10:00至2016年4月25日。凡申请参加我校筑梦计划的考生需在阳光高考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报名申请。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后进行实名注册,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考生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获得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
  
  申请材料包括:
  
  (1)报名申请表: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认真核对申请表中填写的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下载打印报名申请表,并由学籍所在中学相关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加盖中学公章;考生将填写完整、本人签字、中学签字盖章、申请表编号与网上一致的报名申请表上传至报名系统。
  
  (2)自述报告:须本人手写并签名。内容包含自我认识,能够展示自身个性及特长的事件,选择同济大学及相关学科专业的理由,对自己未来的发展规划等。
  
  (3)高中在校成绩证明:成绩单及年级排名大表或排名证明,加盖中学公章。
  
  (4)高考报名信息表扫描件。
  
  (5)学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扫描件。
  
  (6)其他有利于审核的材料:成果作品、获奖证书、学生干部、社团或社会公益活动情况以及其他能够反映考生综合素质的真实性材料。
  
  上述材料中(1)、(2)、(3)、(4)、(5)为考生必须提供的申请材料,缺一不可,必须确保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扫描图片完整清晰,否则报名无效。材料(6)需在系统《申请表》中如实填写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图片,对于《申请表》中不填、填写不全或未上传证明材料者,其获奖情况不予认可。
  
  注:①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扫描后上传至报名系统,考生无需邮寄任何纸质材料。
  
  ②中学按规定必须信息公开,于规定时间内在校园显著位置对学生自荐材料进行公示,接受各方监督。
  
  2、公布初审结果
  
  对于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申请、提交,且内容和形式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我校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审核,择优确定入围我校筑梦计划面试考核的人选。初审结果拟于5月30日前公布,考生可登陆阳光高考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查询,同时名单上报该平台进行公示。
  
  3、考核选拔
  
  通过初审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综合面试,综合面试时间定于2016年6月中旬,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具体通知详见同济大学本科招生网bkzs.tongji.edu.cn)。
  
  4、确定入选资格名单
  
  根据考生的考核结果及专业填报情况,我校将分省确定入选“筑梦计划”资格的考生名单和优惠分值。优惠分值分A、B两档,获得A档和B档的考生各占50%。理科类、生命医学类专业A档优惠分值为B60,B档优惠分值为B40;经济与管理学类、工科类专业A档优惠分值为B40,B档优惠分值为B30;江苏省考生不分A、B档,优惠分值一律为B20。详见附表《同济大学2016年筑梦计划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优惠方案》。
  
  入选资格名单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公式无异议后正式生效。
  
  四、录取认定办法与优惠政策
  
  被我校认定为2016年“筑梦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在高考填报志愿时必须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自主招生报考批次填报我校,并按照公示的拟录取专业(类)填报相应专业(类),未按要求填报视作自动放弃“筑梦计划”资格。在高考录取时我校将分别给予同济大学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20、30、40、60分且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同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予以录取入选专业(类)的优惠政策。
  
  注: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考生成绩含省级招办认定的加分,具体填报志愿方法以各省级招办要求的填报方式执行。
  
  五、资助政策与培养
  
  我校对“筑梦计划”录取学生给予资助政策。有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提出申请,申请批准后可获得同济大学新生助学金;同时成绩优秀者可获得同济大学“筑梦计划”新生奖学金。在校期间还有其他各类助学活动以帮助解决生活上的困难。
  
  我校通过实行一年级教育与培养工程来为学生提供多层次的学习指导和发展引导,帮助其尽快适应大学的学习生活;根据学生特点制订针对性培养方案,按照人才成长规律实施因材施教,确保学生健康成长与成才;利用同济大学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对相关学生进行跟踪,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改进,确保计划顺利进行。
  
  六、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
  
  我校“筑梦计划”招生工作接受学校招生监督小组、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初审和测试过程,测试中做到全程录像。我校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21-65980710。
  
  七、附则
  
  本简章以教育部批准通过为准,由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瑞安楼101A室  
  邮编:200092  
  电话:(021)65982643、65983643、65981523  
  传真:(021)65981513  
  邮 tjzsb@tongji.edu.cn  
  同济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tongji.edu.cn  
  同济大学主页:http://www.tongji.edu.cn
  
                         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6年4月
  
  附:同济大学2016年筑梦计划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优惠方案

学科门类

学院(系)

招生专业(类)

学制

计划数

优惠方案①

优惠

方案②

理科类

数学系

理科试验班(数学类)

四

15

B40、B60

B20

物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理科试验班(物理学类)

四

15

B40、B60

B20

化学系

理科试验班(化学类)

四

15

B40、B60

B20

海洋与地球科学学院

理科试验班(海洋科学与地球物理学类)

四

20

B40、B60

B20

航空航天与力学学院

工程力学

四

10

B40、B60

B20

生命医学类

医学院

临床医学(5+3一体化培养)

五

25

B40、B60

B20

口腔医学院

口腔医学

五

10

B40、B60

B20

经济学与管理学类

经济与管理学院

社会科学试验班(管理学类)

四

10

B30、B40

B20

社会科学试验班(经济学学类)

四

10

B30、B40

B20

工科类

测绘与地理信息学院

测绘工程

四

10

B30、B40

B20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

四

15

B30、B40

B20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工科试验班(电气信息类)

四

20

B30、B40

B20

工科试验班(计算机类)

四

20

B30、B40

B20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工科试验班(交通运输类)

四

20

B30、B40

B20

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

工科试验班(机械能源类)

四

20

B30、B40

B20

软件学院

软件工程③

四

15

B30、B40

B20

土木工程学院

工科试验班(土木类)

四

20

B30、B40

B20

航空航天与力学学院

飞行器制造工程

四

10

B30、B40

B20

汽车学院、铁道与城市轨道交通研究院

车辆工程

五

20

B30、B40

B20

合计

300


  注:①:B30、B40、B60:指考生的高考成绩分别达到同济大学在当地投档线下30分、40分、60且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同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不适用江苏考生。
  
  ②:B20:指江苏考生的高考成绩分别达到同济大学在江苏省投档线下20分且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同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③:软件工程为高收费专业,收费标准为:一、二年级每年预收学费6500元,三、四年级每年预收学费16000元。
  
  其他:考生高考体检结论须符合入选专业的体检要求,各专业对考生体检的具体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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