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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本人申请,相关学院推荐,拟同意以下考生破格(见附件)参加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16年3月29日--2016年4月4日)。对上述人员有意见者,请于4月5日上午10:00前以书面形式向研招办反映。

  电话:0791-83969340,83969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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