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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价招生的程序

根据我校招生简章,由考生提出申请(3月28日-4月22日)。

经我校初审合格(5月底)。

参加我校组织的外国语言文化能力测试(高考后,出分前)。

能力测试合格的,在提前批次报考我校(出分后)。

我校根据考生的综合评价成绩在提前批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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