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单独招生免试说明
一、申请条件:在校期间参加全国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向具有单独招生资格的高等职业院校提出免试申请,资格审核通过后,可免试进入我省具有单独招生资格的高职院校对口专业学习。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院校。
二、申请材料:1、考生需下载附件中的免试申请表,并加盖原毕业学校公章(高级工考生需加盖劳模单位公章)。2、技能大赛证书。3、高考报名确认单。4、身份证原件。
三、申请时限:2016年4月5日15:00前,逾期不再办理。
附件:单招免试申请表
附件4
山东省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
单独招生考生免试申请表
招生院校:烟台职业学院
姓名 |
|
考生号 |
|
性别 |
| |||
毕业学校或工作单位 |
|
出生年月 |
| |||||
考生报考条件 |
| |||||||
考生报考专业 |
| |||||||
审 核 意 见 获 奖 考 生 毕 业 学 校 |
是否为本校应届毕业生 中学负责人签字: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
审 核 意 见 劳 模 考 生 单 位 |
单位负责人签字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审 核 意 见 招 生 院 校 |
负责人签字 : (招生院校盖章) 年 月 日 | |||||||
注:此表可复印,一式四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