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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选资格考生及专业确定规则
  
  我校按照“择优选拔、宁缺毋滥”的原则,对报名考生进行考核选拔,根据面试成绩择优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以下简称“入选资格考生”);学校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及面试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入选专业。
  
  (1)对于符合“报名条件”中第1条的入选资格考生,确定1个入选专业。
  
  (2)对于符合“报名条件”中第2条的入选资格考生,在附表1中确定1个入选专业作为第1专业,在附表2中确定1个入选专业作为第2专业。
  
  (3)对于符合“报名条件”中第3、4、5条的入选资格考生,确定1个入选专业。
  
  我校按拟录取人数1:1的比例公示入选资格考生,无人申报或无服从调剂的专业不公示入选资格考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及入选专业在我校招生网站、教育部阳光平台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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