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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对象、计划及专业

“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自主选拔计划”主要选拔学科特长突出,有创新意识、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不限应届、往届),文理兼收。2016年自主招生总录取计划不超过100人,入选人数控制在200人以内,择优选拔,宁缺毋滥。

“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自主选拔计划”分为两个测试选拔项目:“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选拔项目”(以下简称“应用型卓越项目”)与“涉外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选拔项目”(以下简称“涉外型卓越项目”)。两个测试选拔项目的录取计划和专业见下表:

报名组别 录取计划 可录取专业
应用型卓越项目 20 法学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
50 法学哲学经济学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翻译新闻学、应用心理学工商管理国际商务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社会学社会工作、公共管理类
涉外型卓越项目 30 法学(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实验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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