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2016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有志报考我校的高中毕业生,身体健康,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向我校提交申请:
1.高中阶段,在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赛区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考生;在科技创新、发明方面有突出表现并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奖励,或拥有专利者(已受理但未正式取得专利证书的除外);
2.高中阶段,在“全国创新英语大赛”中获“优胜者”及以上奖项者;
3.高中阶段,在“北大培文杯”全国青少年创意写作大赛(中英文)决赛(高中组)、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总决赛中获三等奖(含)及以上奖励的考生;在省级(含)及以上专业刊物发表第一作者论文一篇(含)以上,或在省级(含)及以上刊物发表第一作者文学作品两篇(含)以上或第一作者正式出版专著;
4.具有招生专业学科特长、创新潜质,有相关书面材料可以证明的学生。
入围合格考生只有在填报入围学科相关专业才享受自主招生优录政策,各学科对应专业及报名条件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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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学科 |
可报考专业 |
报名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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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类 |
1、2、3、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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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科学类 |
1、2、3、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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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类 |
1、2、3、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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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类 |
1、2、3、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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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类 |
1、2、3、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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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类 |
1、2、3、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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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语言文学类 |
3、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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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传播学类 |
2、3、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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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学类 |
2、3、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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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类 |
2、3、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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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学类 |
2、3、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