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测试
根据警察素质要求,报考浙江警察学院的考生,必须参加由学校在高考前组织的综合测试。综合测试包括面试、心理测试、体能测试,其中面试、心理测试、体能测试中任何一项不合格均为综合测试不合格。
(一)报名时间
2016年3月1日至3月20日
(二)报名办法
报名期间,凭2016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证(户口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和居民身份证,直接在浙江警察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办理报名手续(缴纳报名费130元);对因户口迁移等原因无法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可凭2016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证和居民身份证,直接到浙江警察学院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三)综合测试时间
参加测试考生范围 |
面试、心理 测试时间 |
体能测试时间 |
温州、湖州、舟山 |
4月26日 |
4月27日 |
杭州、宁波 |
4月27日 |
4月28日 |
金华、台州、丽水 |
4月28日 |
4月29日 |
绍兴、嘉兴、衢州 |
4月29日 |
4月30日 |
警务指挥与战术专业(反恐怖方向)体能测试加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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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7日12∶00以前报到并进行体能测试加试 |
综合测试集中在浙江警察学院进行。考生在综合测试规定时间当天8∶00—15∶00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高考报名证,到浙江警察学院报到参加面试。超过报到时间,原则上不能参加面试与心理测试。面试实行综合淘汰制,面试合格的考生,领取《心理、体能测试证》,并于当天参加心理测试,第二天参加体能测试。未参加心理测试的考生,不能参加第二天的体能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