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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学院认真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经教育部审定后,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我院在各省的计划数以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布的为准。

序号

专业

专业代码

层次

学制

招收科类

1

广播电视编导

130305

本科

四年

艺术文/理

2

表演(影视、舞蹈表演

130301

本科

四年

艺术文/理

3

音乐表演(古琴方向)

130201

本科

四年

艺术文/理

4

环境设计

130503

本科

四年

艺术文/理

5

视觉传达设计

130502

本科

四年

艺术文/理

6

产品设计

130504

本科

四年

艺术文/理

7

环境艺术设计

650111

高职

三年

艺术文/理

8

广告设计与制作

650103

高职

三年

艺术文/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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