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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内容与分值

第八条 专业考试内容及分值:

()戏剧影视表演表演、语言、形体、才艺展示

()表演艺术:语言、声乐、形体、表演、才艺展示;

()音乐表演现代流行音乐歌舞表演专业测试、视唱练耳;

()舞蹈表演专业条件,自选舞蹈或形体动作表演(片段),音乐即兴舞蹈,跳、转、翻技巧展示(加分项目)

()舞蹈编导(少儿舞蹈方向):专业条件,自选舞蹈或形体动作表演(片段),形象模仿,音乐即兴舞蹈;

()文物修复与保护:素描默写、色彩默写。

以上各专业总分为100分。

第九条 文化考试内容及分值:

考试科目为语文、英语、文综(历史、思想政治)三门,每门满分均为150分。

第十条 学考科目及分值:

三门学考计分科目为:语文、英语X科目(X科目是指除语文、英语外,其他学考科目中任选一门最高等第科目),每门满分均为100分。

第十一条 职业技能成绩及分值:职业技能专业成绩,满分3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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