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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要求,在十一五期间由教育部和财政部组织实施国家100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由中央财政进行重点支持建设,使示范院校在办学实力、教学质量、管理水平、办学效益和辐射能力等方面有较大提高,以带动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办出特色,提高人才培养水平。我院于20107月通过教育部、财政部组织的专家评审,被批准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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