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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查要求

  以高校音乐类专业选拔人才要求为标准,参照义务教育高中阶段课程标准,考查考生的音乐听觉能力、识谱视唱能力、演唱、演奏能力以及音乐理论基础知识。

  三、考试科目和分值

  专业总成绩满分为210分,共五科,其中:

  1.主项(声乐或器乐)90分;

  2.副项(声乐或器乐)60分;

  主、副项由考生填写报考信息时自主选择,选定后不可更改;

  3.视唱(面试)20分;

  4.练耳(笔试)30分;

  5.基本乐理(笔试)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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