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报考点,各硕士生招生单位:
为做好我省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和考试工作,现将【教育部关于印发《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4]13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结合我省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
(一)报名和考试地点的设置
2015年,全省共设置报名和考试地点19个(以下简称“报考点”,见附件1)。考生报名和考试必须在同一报考点。各报考点按如下安排接受考生报考:
1.按报考专业分:
报考专业的考试科目代码为“5XX”(指考试时间在三小时以上六小时以下,下同)的考生只能在西南交通大学报考点报名和考试(报考四川大学的除外);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管理类联考,考试科目代码为“199”)的考生直接到报考单位所在报考点报名和考试。
成都地区报考会计硕士、审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的考生和报考全国任何招生单位医学类专业的考生只能到成都医学院报考点报名和考试。(报考单位设有报考点的除外)
2.按报考单位所在地域分:四川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和西南财经大学4个报考点,只办理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的报考手续;西南民族大学报考点办理第一志愿报考西南民族大学、成都信息工程学院、成都体育学院、四川音乐学院的考生的报考手续;四川师范大学报考点办理第一志愿报考四川师范大学、地处一区(重庆、陕西、四川省除外)招生单位的考生的报考手续;成都理工大学报考点办理第一志愿报考成都理工大学以及报考重庆、陕西、四川省内(地处成都的普通高校除外)招生单位和报考二区招生单位的考生的报考手续;四川农业大学(成都校区)报考点办理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报考北京市招生单位的考生的报考手续;西华大学报考点办理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报考除北京市外的一区、二区招生单位的考生的报考手续;西南石油大学报考点办理报考全国任何招生单位的考生的报考手续;成都医学院报考点办理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成都地区报考全国任何招生单位医学类专业的考生以及报考会计硕士、审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的考生的报考手续(报考单位设有报考点的除外);其余8个报考点可办理报考全国任何招生单位的考生的报考手续(报考四川音乐学院和考试科目代码为“5XX”的专业除外)。
3.按考试方式分:报考“本校”(即报考点所在招生单位)的考试方式不限;报考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到西南民族大学报考点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管理类联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报考强军计划的考生直接到报考单位所在报考点报名(参加成都中医药大学单独考试的考生到成都医学报考点)。报名截止日期与统考报名截止日期一致。
(二)报名准备工作
各硕士研究生入学统考报考点应按《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规范(暂行)》要求,对试卷保密室和标准化考场的各项设施设备逐一检查,确保全部考生都在标准化考场参加考试。
从2015年开始,教育部建立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含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1.9月3日至7日,省教育考试院组织招生单位编制、上传招生专业目录。
2.9月15日前,招生单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更新维护本单位院校信息,对社会公布招生专业目录和有关考试招生信息。
3.9月22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制定、上报网报工作演练方案,设置报考点约束条件;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单位和报考点通过研招网向社会公布网报公告信息和有关要求(涉及保密内容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做好网上报名宣传工作。
4.9月22至26日,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咨询周活动。
5.9月23日至24日,招生单位、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演练,自检互检。
6.9月25日至28日9:00-22:00,有关高校组织应届本科毕业生登录研招网进行预报名。报名网址:公网http://yz.chsi.com.cn;教育网:http://yz.chsi.cn(下同)。
7.9月30日前,报考点、招生单位上报预报名中发现的问题。
8.10月底前,各报考点做好网报现场确认准备工作。
(1)报考点应健全组织、完善制度、配备足够的得力人员,保证工作需要;
(2)报考点须配备必要的设备(包括第二代身份证识别仪和指纹采集、识别仪)并保证设备运转良好,确保现场确认工作正常运行;
(3)报考点在确认现场应张贴有关诚实守信、遵章守纪的公告或发放诚信考试、考试安全检查等宣传材料,告知考生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相关信息和考试入场安全检查注意事项。
9.各报考点、各招生单位在抓紧做好网上报名各项准备工作的同时,应认真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
三)网上报名工作流程
10月10日-31日9:00-22:00,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自行登录研招网,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在此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同时将认证报告复印件邮寄到报考单位。
11月3至7日,各报考点下载考生报名数据库及学历(学籍)信息核对库,做好报名现场确认准备工作。(1)各报考点在安装现场照相系统后,只导入“已交费”的网报数据库(从研招网管理部门后台下载的报名库需删除“未交费”记录)。(2) 各报考点登录研招网下载网报数据库和网报数据审核信息库(包括学历核对结果、学籍审核结果等)。对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报考点要采取多种方式及时通知考生到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校验,并提醒考生提供虚假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属于作弊行为。(3) 在研招网后台网报管理中下载历年违规库审核结果,对于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情节特别严重,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考生,不允许其参加现场确认;同时提醒考生如实填写往年考试作弊情况。
(四)现场确认工作流程:
11月10至14日,考生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下同)和网上报名编号,到网上报名选定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在《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情况登记表》签字确认), 经考生本人确认的报名信息此后一律不作修改。
1.准备阶段
正确安装现场照相系统、初始化照相系统,安装指纹采集系统,安装二代身份证辨识系统)→缴费验证(网上验证考生缴费信息)→检查考生二代身份证件及学历证书→照相和采集指纹→报名信息确认(考生在《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情况登记表》签字确认),同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2)。
2.报名确认阶段
为方便考生,各报考点可在现场设置三个工作区,即缴费验证处、照相和指纹采集处、报名信息确认处。
(1)缴费验证处
查验考生二代身份证件和学历证书;根据考生缴费凭证及网上报名序号在现场报名系统中设置交费标志。
(2)照相和指纹采集处
将已缴费考生的报名号传输到现场照相系统,考生报名号、姓名和从考生二代身份证上提取的信息进行核对无误后,即时摄像和采集指纹。
(3)报名信息确认处
打印《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情况登记表》(背页为《诚信考试承诺书》一式两份,报考的第一志愿招生单位为报考点所在地的只打印一份),交考生本人校对(包括身份证号、毕业证书编号、学位证编号等)后将有关项目填写清楚并确认签名,同时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并签名后交相关工作人员验收。该表由报考点留存一份,另一份交考生。
3.现场确认工作注意事项
(1)现场确认时,报考点须使用指纹识别仪和二代身份证识别仪对考生进行指纹采集和身份信息验证,确保考生身份信息准确无误。同时,报考点要提醒考生仔细逐项核对报名信息(含现场采集照片),尤其要注意审核报考年限,姓名与身份证一致(如异体字),身份证号码、学历证书编号与网报是否一致,对错误信息要及时修改,现场确认后报考信息一律不再修改。
(2)各报考点应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挑选业务熟悉、坚持原则、工作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对考生的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生证)和学历证书以及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而提供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进行认真检查,与网报相关信息进行核对,并验收有考生本人签名的学历证书和身份证件以及权威部门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复印件,按考生报名号排序留存备查。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可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未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的,原则上不予现场确认,特殊情况报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方可予以现场确认。
(4)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4]13号)规定: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各报考点在现场确认期间,必须验收这部分自考考生所在省级自学考试机构开出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证明》,留存备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学历处安排在2014年11月6日至7日9:00--17:00为需要报考2015年硕士研究生的自考生开具成绩证明。在此期间,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国家承认的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证书(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可申请办理。
4.11月15至17日,报考点将现场确认后的考生报名信息库(含考生图像信息)回传至中心数据库。
5.11月18日前,省教育考试院检查报考点回传数据并上报教育部。
6.11月19至26日,各招生单位下载报考本单位的考生报名信息库及学历(学籍)信息核对库,认真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并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核查,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考试科目等相关信息(尤其是对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等有工作年限要求的考生,要严格报考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又不能提供认证报告的考生,因特殊情况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现场确认的,要求考生必须在12月25日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对逾期不能提供的考生,原则上不予准考,特殊情况由招生单位自行确定是否准考。
招生单位为准考考生编制考生编号;对不予准考的考生在考生编号字段填“不准考”三个汉字;填写招生单位说明(主要填写考试注意事项,如自命题科目答题时需要的特殊文具以及第五单元考试截止时间、考生自备答题纸及绘图工具等)。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招生单位应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11月26日前,招生单位将含有考生编号和招生单位说明的考生(含“不准考”考生)报名数据回传中心数据库。省教育考试院检查招生单位回传数据并上报教育部。
7.11月27至30日,各报考点下载本报考点考生数据,安排有关考务工作;招生单位上传本单位屏蔽准考证打印考生数据(上传办法见研招网相关说明)。
8.11月底前,报考点安排本考点考场并上传考场安排库(kcap.dbf)报省教育考试院。
9.12月3日至6日,省教育考试院检查报考点上传的考场安排库并上报教育部。
10.12月15日至29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有涂改或其他记录。
为确保考生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顺利进行,各招生单位要随时了解准考证下载打印情况,对没有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考生给予必要提醒。
11.12月29日15:00,关闭报名系统。
(五)现场确认期间补报名
我省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缴费,所有考生补报名一律要由考生通过研招网网报系统进行。报考点不得以手工方式为考生补报,也不得现场收取报名考试费。如果考生已在网上报名但未缴费的,各报考点可酌情决定给予补报名。补报办法与往年相同,一般流程为:
(1)考生申请;
(2)报考点给考生发放校验码(2014年11月9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3)考生凭校验码进行网上重新补报名并缴费,补报名时间为2014年11月10至13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办理;
(4)报考点在11月13日24:00后下载补报名数据库;
(5)考生须在11月14日17:00时前进行现场确认。
(六)关于军队招生单位的网上报名
军队研究生招生单位报名工作与普通研究生招生单位同期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军队相关保密要求进行,相关网报信息要经所在单位保密委员会审查并出具“可上网证明”后,方可上网。
(七)关于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
我省统一采用考生网上支付的方式交纳报名考试费。所有选择我省各报考点的考生都必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以网上支付的方式交纳报名考试费,否则报名信息无效(详见附3)。
1.各报考点网报公告应告知有关网上支付的相关说明。
2.“招生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等为报考关键信息,不论是否已支付报名考试费,在提交信息生成报名号后都不允许修改。考生未按要求,错选报考点、招生单位、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名考试费不退。出现以上错报信息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31日前,重新登录并进行网上报名、交费,逾期不再补报。
3.已报名考生未参加考试的,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4.因网络故障等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支付的,以及其他特殊情况需要退还报名考试费的考生,由报考点造具名单(报名号、姓名、考试方式码等)签章后于11月16日上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后将退还考生重复支付部分的报名考试费。
二、考试工作
(一)考试时间安排
硕士生入学考试时间按照教育部统一规定的时间举行。在省招考委的领导下,由各报考点负责组织进行。
2015年全国统考时间(北京时间)及科目安排:
日 期 时 间 |
2014年12月27日 |
2014年12月28日 |
2014年12月29日 | |
上午 |
8:30—11:30 |
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11-单独考试思想政治理论(招生单位自命题) |
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06-西医综合、307-中医综合、 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312-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313-历史学基础、314-数学(农)、315-化学(农)、 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308、331~362-业务课一(招生单位自命题) 601~609-理学数学(招生单位自命题) 6XX或7XX(601~609除外,下同)-业务课一(招生单位自命题) |
8:30-14:30
5XX-业务课二(招生单位自命题,考试时间为3--6小时的考试科目) |
下午 |
14:00—17:00 |
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 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401、416、417、431~438、440~448-业务课二(招生单位自命题) 8XX或9XX-业务课二(招生单位自命题) |
注:表内未注明“招生单位自命题”的均为全国统一命题。
(二)考试前的准备工作
1.考生准考证号的编排
招生单位在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规则编排考生编号,并上传准考库。
2.考点设置
按照《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规范(暂行)》要求,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各报考点必须将全部考生安排在标准化考场内参加考试。各报考点应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和标准,建立、完善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
考点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每个考点可设置若干考场。考点实行主考负责制。每个考点设主考一人,全面负责考点工作;副主考可根据情况设若干人,协助主考做好考点工作。考点应设置好必要的考试管理小组,实行分级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以保证考试正常实施。
考点要根据考点布局结构,在考点内的运动场等空旷地带设立应急安全场所,在考场至安全场所之间设立应急疏散通道。同时,在考点宣传栏张帖应急安全场所及应急疏散通道的示意图及标记,制定《考点应急疏散预案》。
3.考点考前准备工作
11月底前,各报考点根据本考点准考考生数据安排考场并上传考场安排库到“研招网”。
(1)确保试卷安全。考点要在保密室、考务办公室、考务办公室到考场之间设立“封闭式”的试卷运送专用通道,考点保密员、监考员须两人以上同行,通过专用通道携带试卷直接进入考场,全程须在其他工作人员视野监督或视频监控范围内。
(2)确保考试安全。考点应在考前一周到考试结束,对校园环境进行持续清理;考点应标明警戒线,配足安全保卫人员;考点应设视频监控室。配足配齐手持式金属探测仪器、低频作弊器探测仪、第二代身份证识别仪、指纹识别仪等反作弊设备,加强考生身份验证,防范与打击各类作弊行为。考点应与有关部门联系,完善应急预案,妥善解决好考试期间的供电、医疗、治安、消防、通讯、交通和环境问题。
(2)考试耗材准备。考点要在考前按考生人数准备好统一规格的答题纸、分考试单元的草稿纸、工作人员标识以及浆糊、小刀、粉笔、纸张等考试必用品。手持式金属探测器、低频作弊器探测仪、手机探测狗、第二代身份证识别仪、指纹识别仪等反作弊工具以及考场电子挂钟,应按需配足,并在考试前一天逐一调试正常。
为保证考试安全和网上评卷答题质量的需要,各报考点要为考生统一配备标准化的考试文具(答题要求使用0.5mm黑色墨水签字笔,涂卡要求使用2B铅笔),考生不得使用涂改液。
(3)考风考纪宣传。考点应在考点内张贴鼓励考生以及要求考生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试的标语及以及方便考生参加考试的相关材料。
(4)做好考点服务工作。各报考点应设置考生咨询处、茶水处、医务室、厕所、车辆停放处等,切实为考生做好考试服务工作。
(5)考试工作人员聘任和培训
按照《四川省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的规定做好考点考试工作人员聘任和培训工作。选聘考务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专职的考务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参加当年的硕士生入学考试,应回避接触试卷、答案及评分参考、答卷。兼职人员如有直系亲属参加当年的硕士生入学考试,不得参加当年的考务工作。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担任监考员和考点工作人员。
(三)试卷管理
1.试卷的印制和接送
全国统一考试科目试题、答题卡和招生单位自命题答题纸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印制。草稿纸由各报考点自制。试题的装袋密封、寄送方式须按照《四川省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
11月27日至30日,招生单位上传本单位屏蔽准考证打印的考生数据。
12月3日至6日,各招生单位成立自命题命题小组,组织开展命题工作。
12月6日至8日,各招生单位完成自命题试题的印制、密封,机要寄送至各试题接收点。
12月15日至29日,各招生单位监控考生准考证下载打印情况,对未及时下载打印的考生给予必要提醒。
12月16日前,各招生单位编制《初试考生情况汇总表》,至各试题接收点。
12月24日至25日,各报考点按照《四川省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务工作细则》规定到省教育考试院指定地点领取统考试卷。省教育考试院按各报考点准考人数计算、发放硕士生入学考试全国统考科目试卷及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试卷答题纸、密封签。
试卷领回运达后必须立即对科目、数量进行清点,检查密封情况,无误后赓即进入保密室入柜上锁加密,并报告省教育考试院。
2.保密室管理
12月10日前,省教育考试院组织检查各报考点和招生单位试卷保密室、答卷保管室的运行情况。各报考点和招生单位试卷保密室、答卷保管室必须达到国家和省相关安全保密要求,经检查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并应建立健全保密室管理制度,严格遵照执行。
统一命题科目试卷、统一命题科目备用试卷、自命题试卷必须分柜存放。并按要求制订统一开启时间、次数和审批程序。严禁以任何理由在规定以外的时间擅自开启。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开启的,经报省教育考试院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开启并详细记录,同时省教育考试院将派专人网络视频监控。
3.试卷的整理
为进一步加强统考科目试卷管理,我省2015年继续实行统考科目考前试卷整理前移至保密印刷厂,采用“大包装套小包装”密封并加膜塑封的办法。对于统考科目,考点不再需要整理试卷,只需要在考前清理从省教育考试院领回的试卷袋(包括相应的答题卡袋),并做好记录。
12月23日前,各报考点按照本考点准考考生数据和接收的《初试考生情况汇总表》清点自命题试题。并按考场、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名称、考生座位顺序整理好试卷,还要配足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印制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答题纸”(以下简称“自命题答题纸”)和密封签。
(四)巡考要求及考前检查
12月12日前,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按要求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巡考工作的人员名单。
12月24日,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巡考人员进行认真、严格的培训,明确职责和任务。巡考检查组在考前一天到达各报考点,认真检查考前准备工作和考试实施情况,并进行量化考评。
考试期间,各报考点应组建有纪检监察干部组成的督考组巡视考试情况,专门检查和督促监考员认真履行监考职责。
考试前一周开始到考试全部结束,各报考点、招生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对校园环境进行持续性清理,重点是对学校内网、论坛、海报粘贴板、小广告等,随时发现随时清理。
考试前,各报考点要向社会公布省及考点所设立的有关考试纪律的投诉电话。
三、组织管理工作
各报考点和各招生单位要对报名工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充实责任心强、政策和技术水平高的得力干部,保证网上报名系统安全运行。制定好报名工作方案和报名工作应急预案,对于报名人数较多的考点应实行分时分段进行,采取有效的措施避免涌堵,确保报名各环节工作有条不紊。现场确认工作完成后,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的有关规定,按时完成报名数据(包括考生图像信息)的上传下载,不得延误。
1.各报考点要做好季节性流感的防控工作,主动与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紧密沟通、相互配合,结合本地实际,按当地卫生疾控部门要求,制定流感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2.各报考点要注意选择安全、宽敞、空气流通的地点作为报名确认点;要主动与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联系,对报名确认现场进行必要的卫生检验、消毒,配备必需的防护防疫用品,要设立医疗防治点,做好应急处置工作;要根据网报人数分段安排考生有序进行现场确认,避免人群过分集中。严防流感在人群密集的场所传播,保障考生和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即,为维护本次考试的良好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各报考点要充分利用考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的时机,继续集中开展考风考纪教育。
(1)考生在报名现场确认时签署我院统一印制的《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2)(背页打印《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情况登记表》供考生确认相关信息);
(2)各报考点应采取多种方式对考生进行宣传教育,在确认现场明显处张贴有关公告,以提醒和教育考生诚信考试。公告以下内容:
①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通告。
②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公告及报考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③四川省2015年硕士生入学考试入场安全检查工作通告(附件3)。在考生考前熟悉考场阶段,应提醒考生注意考试当天的穿着,要方便入场时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安全检查。
④告知考生,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统考科目全国均实行网上评卷,为保证考生答题质量,考生必须使用考点统一提供的标准化考试文具答题(答题要求使用0.5mm黑色墨水签字笔,涂卡要求使用2B铅笔),不得携带其他任何文具入场。考生在每科考试结束时应将文具整理好放在课桌上。只有在所有科目考试结束时,考生才能将标准化考试文具带出考场。
⑤教育考生树立诚信考试观念。结合往年已查实并有教育意义的考试违法违纪和试题诈骗的典型案例,告诫考生要遵守本人签署的诚信考试承诺书,珍惜个人名誉,遵守考试纪律。
⑥提醒考生不要购买所谓“研究生试题”,以免上当受骗;不要携带任何通信工具入场;不要寻求“枪手”替考;也不要充当“枪手”替他人应考,违者都将受到严厉查处,其作弊情况还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或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⑦提示考生按时自行在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等相关要求。
4.做好招生考试工作,确保公平公正。
①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报考点和招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全保密与考风考纪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要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和与省招考委签订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目标责任书的要求(附件4),进一步完善招生考试工作机制,落实管理责任,层层签订工作责任书,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严格责任追究,绝不姑息迁就。
②狠抓安全保密,确保考试安全。各考点、各级国家教育考试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以及高校有关处室,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承担起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全保密的责任,把安全保密措施落实到每一个环节,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要进一步强化制卷管理和试卷运送、保管、分发、回收等环节的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考试安全。
③严肃纪律,确保招生考试公平。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强化考试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的意见》(川招考委[2012]27号),紧密结合本考点、本单位的实际,采取教育与监督、人防与技防、打防并举等多种手段,加强考试全过程的监管,严厉打击违纪舞弊行为。要严格条件,挑选公正廉洁、认真负责、业务熟悉、坚持原则、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当次考试的人员负责关键岗位的监管和考试安全的监督检查工作,按照考务规定配备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和法制警示教育,促使招生考试工作人员严格贯彻国家招生考试政策,确保招生考试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