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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学 |
《经济法学》 第 2 版,李昌 麒主编,法律 出版社, 2008 年版 |
一、 考试目的与要求 通过重点考察考生经济法学基础理论知识掌握情况及其运用基础理论分析解决现实 问题的能力,考察考生对我国重要的经济立法掌握的情况及其运用能力,了解考生从事 经济法学研究的潜质。 要求考生牢固掌握经济法学基础理论知识,并能够运用基础理论分析经济法现象; 同时了解我国重要的经济立法以及主要的经济法律制度。 二、 考试范围 第一编:经济法的一般理论 经济法在资本主义各个发展阶段的状况;经济法产生的客观基础;经济法的发展前景。 经济法的定义;经济法调整对象的具体范围。 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既有研究成果;经济法基本原则的特征;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构成。 经济法律关系的特征;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 经济法作为独立法律部门的客观依据;经济法与相关法律部门的区别;经济法与相 关法律部门的互动机制;经济法的体系。 第二编:经济法主体制度 经济法主体的定义和特征; 经济法主体体系构建的理论前提;经济法主体的体系架构;经济法主体资格的取得 方式;经济职权与经济职责;经济权利与经济义务。 经济法中政府角色;政府经济干预权的含义和构成;经济法中的政府责任。 行业协会的定义及法律特征;行业协会经济干预的正当性分析;行业协会的经济干 预权;国家干预对行业协会经济干预的监管。 企业的定义与法律特征;经济法中的企业角色;经济法规制企业的主要方式;企业 形态法定化的含义与实质;企业法律形态;一般市场准入与特殊市场准入;企业运行中 的国家干预法律制度产生的背景;企业运行中的国家干预法律制度与企业自主经营的关 系;我国企业运行中的国家干预法律制度;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特征和范围;企业社 会责任确立的背景;我国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与立法。 第三编:市场秩序规制法律制度 市场秩序规制法的含义;市场秩序规制法的调整对象;市场秩序规制法的产生及发 展趋势;市场秩序规制法的基本原则。 我国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产品质量监管的主要法律制度。 第四编:宏观经济调控法律制度 宏观调控的定义与特征;宏观调控法的定义与特征;宏观调控法的基本原则;宏观 调控法的体系和基本法律制度。 我国税收征收管理的主要内容、人民银行金融监管的原则及内容、价格总水平的调控和价格监督管理。 第五编:经济监管法律制度 经济监管的含义和产生的理论基础;经济监管法律制度的特征和功能;经济监管权的性质、来源和内容;经济监管体制。 金融监管法的定义、意义、内容和原则;房地产市场监管法的理论基础和基本法律 制度;对劳动力市场法律规制的意义、对用人单位聘用行为的法律规制、劳动中介服务市场的法律规制、公平就业保障法律制度;公用企业法律规制的制度体系及各种制度建立的原因、公用企业的市场准入制度、对公用企业垄断的法律规制、公用事业价格规制 的基本内容。 第六编:经济法责任与司法救济 经济法责任的定义;经济法责任的形态;经济法责任的特征;经济法责任的分类;经济法责任的独立性;经济法责任的具体表现。 经济法权利司法救济的一般原理;经济法权利的司法救济对正当程序的要求;现行诉讼机制对于保障经济法权利的不足。 三、 试题结构(包括考试时间,试题类型等) 1.考试时间为:180 分钟 2. 试题类型包括:填空题、简答题、判断分析题、论述题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