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州美术学院招生专业、人数、考试科目
1、2015年我校在广东省外计划招生320名(最终以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发改委审定为准),各校考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不分配到省,但在每个省份录取的人数最多不超过省外招生总计划的20%,同时,适当兼顾边远省份和地区的考生。考生须按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的相关考试规定报名及考试。
2、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广州美术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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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招生专业、计划数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为准;②建筑学及风景园林专业招生考试及录取方式如有调整,以教育部的规定为准;③中国画(书法篆刻)专业仅在北京、南京、郑州、长沙、桂林及广州设点组织专业考试。
四、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艺术类专业及高等艺术院校附中的毕业生(含应届生)。
3、现役军人凭大军区政治部出具的证明报考。
4、具有一定美术基础,身体健康。
5、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教育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除外);
(3)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不满两年者;
(4)因在招生考试中舞弊被取消报考、录取或入学资格,并规定本年度不得报考者;
(5)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