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综合改革等文件精神,为了
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 2015 年天津城市职业学院自主招生章程。
第二条 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仍可以参加天津市 2015 年普通高考本科三批及以
上阶段的录取,不再参加高职高专阶段录取,未被录取考生可继续参加 2015 年普通高考各批
次录取。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三条 学院概况
一、学院名称:天津城市职业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院地址:天津市河北区真理道 27 号
五、学院概述
天津城市职业学院是经天津市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有着 50 多年办学历史的公办全日
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是“天津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天津市高水平示范性高等职业院
校”建设单位。学院坐落在中心市区的中环线红星路与真理道交口,交通便捷,环境优雅。
学院设置了社区服务、财经商贸、信息技术、自动化技术四个专业组群,22 个专业。其中 5
个为天津市市级示范校重点建设专业,2 个为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
学院拥有中央财政支持的现代物流管理等 5 个实训基地(中心),天津市财政支持的 2
个中心。包含虚拟企业财务运营中心、自动识别技术、自动化生产线安装与调试、数码钢琴
房等 80 个实训室。为提升学生的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创造了条件,为专业人才培养和成长奠
定了坚实基础。
学生在校期间可通过 “高职衔接自考本科”在获得专科学历的同时取得本科毕业证。也
可毕业后继续高职升本科、成人本科学习。学院与威德国际教育集团、联想集团、天津用友
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等多家大型单位建立了校企合作关系,开展冠名班、订单班等合作培养
模式,形成了稳定的就业合作关系,近年来高职毕业生就业率高于天津市平均水平。
第二章 自主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四条 学院根据社会需求、办学特色和就业预期,确定 2015 年自主招生专业为会计、
社区管理与服务(早期教育)、电子商务、计算机信息管理。
会计专业为中央财政支持的学院重点专业,拥有国内先进的会计综合实训中心,该专业
与亚太最大管理软件提供商、中国领先企业云服务提供商——用友集团进行校企合作培养,
建设了国内先进的校内实训基地,实现了将企业财务真实业务面向天津会计事务所培养专业
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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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管理与服务(早期教育)专业是天津市国际化教学专业标准开发建设专业。该专业
依托河北区和天津市优质幼儿园和社区早期教育资源中心与威德国际教育集团进行校企业合
作,培养适应国际早期教育发展需要,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人文素养和先进的早期教育理
念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该专业拥有现代化儿童早期实训室、专业数码琴房、韵律室等实
训基地。
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为中央财政支持的学院重点专业,与联想教育合作办学,对学生进
行职业化培训,提升学生的技术水平和综合能力。学院建设有全国首家“联想 3C 服务中心”
校中站,将企业实景搬进校园,以企业员工的身份进行技能训练与业务经营,不仅提升了岗
位技能,锻炼了职业素养,也为今后熟练的从事岗位工作积累了经验。
电子商务专业拥有深厚的专业建设历史,具备雄厚的师资力量,与中国联通、PICC、当
当网、聚美优品、诺亚商舟等企业进行合作,培养更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优秀人才。该专业
与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天津市圣纳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校企合作,为学生提供多领域的企业实
习场地、培训和指导。
2015 年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2015 年天津市高职自主招生计划》,具体自主招生专业介
绍请登录学校网站 www.tjcsxy.cn查看。
第三章 报考条件及要求
第五条 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具有本市户口或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且
参加了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等工作按照普通高考的相关要求进行。
第四章 报名及确认
第六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 3 月 6 日-8 日,自主进行网上或手机报名。报名办法登录
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
已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 3 月 10 日至 3 月 11 日,持本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同等
学力报考者还须持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开具的证明),到区县招办规定的地点现场确认报名信
息。
第五章 考试安排
第七条 2015 年高职自主招生全市统一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考试。
综合能力考试的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长 120 分钟,考试成绩总分 200 分。
考试时间。综合能力考试的时间为 3 月 28 日上午 8:00-10:00。
第八条 报考社区管理与服务(早期教育)的考生另需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由我院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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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实施,学院和合作企业共同参与命题与面试。考试方式为面试,专业考试大纲详见我院
网站。参加面试且成绩合格者方可填报该专业志愿。
专业 考试形式 专业素质考试范围
社区管理与服务(早期教育方向) 面试 自我介绍、作品朗诵、音乐舞蹈美术测试
面试考试时间:2015 年 4 月 12 日(周日)9:30-16:00
考试地点:天津城市职业学院教学楼(具体见准考证)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我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
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综合能力考试成绩(社区
管理与服务(早期教育)专业面试成绩需合格)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
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
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 录取分数优先、结合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
调剂者,进行专业调剂;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 录取照顾政策按照天津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相关规定
执行。录取结束后,登录学院网站 www.tjcsxy.cn 查询录取结果。
第十二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布的相关规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
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我院在接到天津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通知书。
第七章 后续管理
第十四条 新生录取后,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报到时间按时到校报到,未经学院书面同
意超过规定报到日期十五天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天津城市职
业学院 2015 年自主招生新生报到须知》。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院根据《天津城市职业学院学生管理细则》、《天津城市
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十六条 学院设有困难学生助学金、多种形式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等,
帮助学生顺利就读。
第十七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城市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
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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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适用于 2015 年天津城市职业学院高职自主招生工作。
第十九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
属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学院网址: www.tjcsxy.cn
咨询电话:022-26464200、26473168
咨询 QQ:1361467672 1271634459
邮政编码:300250
学院地址: 天津市河北区真理道 27 号
(中环线红星路与真理道交口,家乐福超市河北店对面)。
乘车路线:30、32、47、48、622、653、656、665、841、842、861、868、870、871、
902、907、912、观光 2 路。
地铁 2 号线顺驰桥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