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2015 年天津市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实
施办法》相关规定,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15 年继续实行自主招生,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
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2015 年天津市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系天津市探索在新的历史时期适合高职院
校培养需要、适合学生成才发展的选拔模式,推进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
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使分类考试录取成为高职院校招生的主渠道等的重
要改革举措。其原则是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能力考试为依据,
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已被我校自主招生专业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天津市 2015 年普通高考本科三批及
以上阶段的录取,但不再参加高职高专阶段录取,未录取考生可继续参加 2015 年普通高考各
批次录取。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四条 学校概况
学校名称: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
学校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竹山路 7 号
学院简介: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天津市高水平示范性高职院校 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
2008——2014 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项目承办校
全国机械行业骨干职业院校和校企合作与人才培养优秀职业院校
学院坐落在风光秀丽的子牙河畔,毗邻平津战役纪念馆,靠近天津站、天津西站和市中
心,地理位置优越,公交及地铁交通便利。
学院现设有电气电子技术应用系、机械技术应用系、财经与工商管理系、信息技术应用
系、应用外语系,所开设的 23 个专业服务于机械设备、航空航天、汽车、环保、电子信息、
金融、物流、港口等行业和相关领域,招生地区覆盖全国 28 个省、市和自治区。
学院注重强化学生实际操作能力,多年来学院投入大量资金进行设施建设和设备引进,
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校内实训基地,并与百余家大中型企业达成了校外实习协议,成立了“天
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产教结合理事会”,现有理事单位 200 余家,通过开放办学、校企合作,
为学生提供了多元的技能实践平台,进一步提升了学院培养高技能型人才的核心竞争力。
54 学院重视技能大赛对教育教学的引领作用,自 2008-2014 年连续 7 年承办全国职业院校
技能大赛,充分展现了学院的办学实力,得到了教育部天津市领导和参赛院校领导的高度赞
誉。学院选派的选手共荣获高职组赛项一等奖 16 人次、二等奖 13 人次、三等奖 12 人次、优
秀奖 18 人次,特别是 2010 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数控项目比赛中,学院选手获得天津市
所有高职参赛项目中唯一的一等奖第一名的好成绩,受到了国家领导人的颁奖。
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先后与百余家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人才供求关系,为学
生提供了良好的就业平台,毕业生就业率高于天津市同类院校平均水平。学院还为学生们提
供了高职升本、保送本科、参军、高自考专本套读、专本连读多种成才途径,2014 年学院高
职升本录取率 40%,近年共有 60 余名参加天津市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获奖学生,被保
送到本科院校就读。
学院注重学生人文素质和良好职业素养的培养,校园内活跃着二十多个学生文艺社团和
专业社团,使学生的大学生活更加丰富多彩。同时校园宽带、无线网覆盖全校,方便学生上
网搜集学习资料,图书馆、标准运动场等学习生活设施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就学环境。
随着国家级改革实验区天津滨海新区的快速发展,学院将继续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发挥
教育基石的作用,将学院打造成为具有行业特色,国内一流的示范性高等职业学院。
第二章 招生与监督机构
第五条 学院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录取
中的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
第六条 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本次自主招生
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工作人员执行纪律情况,查处违纪舞弊事件,对发
生的重大问题及时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 2015 年推出的 9 个自主招生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数控技
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会计电算化、物流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模具设计与制造、计
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3D 制作),专业计划如下:
552015 年自主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 专业荣誉 人数
1 机电一体化技术
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
天津市示范校重点建设专业
全国机械行业创新试点专业
2 电气自动化技术
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
天津市示范校重点建设专业
全国机械行业骨干专业
3 数控技术
天津市教学改革试点专业
国家紧缺人才培训培养基地专业
天津市国际化教学标准试点专业
全国机械行业特色专业
4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建设
专业
5 模具设计与制造 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建设
专业
6 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3D 制
作方向) 校级重点建设专业
7 会计电算化 天津市示范校重点建设专业
校级特色专业
8 物流管理 校级重点建设专业
9 计算机信息管理 校级重点建设专业
合计 以上专业均文理兼收
第四章 报考条件及要求
第九条 报考条件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具有本市户口或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且参加了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可到高考报名所在区县招办或居住证所在区县
招办,申请报考高职自主招生。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等,同普通高考相
关要求。
第五章 报名及确认
第十条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 3 月 6 日至 3 月 8 日,登录招考资讯网
56(www.zhaokao.net),或从该网站下载“考务通”手机 APP(仅限安卓手机)进入天津市高
职院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按照提示录入个人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
第十一条 已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 3 月 10-11 日,持本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同
等学力报考者还须持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开具的证明),到区县招办规定的地点现场确认报名
信息。
第六章 考试安排
第十二条 2015 年高职自主招生全市统一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考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时
事政治知识、言语理解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职业适应能力,是考生知识和能力的日常积累,
考生无需专门复习备考。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时长 120 分钟,成绩总分 200 分。考试时
间为 3 月 28 日上午 8:00-10:00。考试地点由所属区县招办指定。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
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录取过程
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四条 录取时,考生的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 8 个
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绩点方式进行换算(单科成绩按照 A 等第计为 25 分,B
等第计为 20 分,C 等第计为 15 分进行换算),与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一起计入录取总分。
第十五条 院校志愿投档录取,执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制定的规则。专业志愿录取
分数优先,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综合能力考试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
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即将总分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
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
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
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在考生总分相同的条件下,安排专业或退档处理均比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即
先比较获得 A 等第的个数,如 A 等第个数相同,再比较获得 B 等第的个数,以此类推;若 A、
B、C 等地个数均相同,则比较语文、数学两科总等地成绩;若再相同,则依次比较地理、物
理、生物、化学、历史、政治等地成绩。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完全相同,则可依据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安排专业。
第十六条 录取照顾政策按照天津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相关规定
执行。
第十七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
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
57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学院在接到天津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通知书,并在学院招生
网站上公布录取结果。
第八章 后续管理
第十九条 新生录取后,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报到时间按时到校报到,特殊情况请与我
校招办联系并发传真确认,超过规定报到日期未来校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根据《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
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一条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设有覆盖面达 35%的多种形式的奖学金;设有国家助
学贷款;专为贫困生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和贫困生绿色通道,帮助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第二十二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全日
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 2015 年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工作。
第二十四条 学院地址及联系方式:
1、学院地址:红桥区光荣道竹山路 7 号
2、咨询电话:26664617、58719600、58719601、58719602
24 小时招生热线:18920308399 18020025937
3、学院网站:www.suoyuan.com.cn 招生 QQ:1403045252
微信公众平台:Suoyuan-JD
4、乘车线路:658 路、642 路、673 路、907 路、47 路、48 路、22 路、837 路、700 路、
801 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