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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天津青年职业学院自主招生简章

作者:  时间: 2017-04-22

天津青年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
〔2008〕4 号)和《关于印发<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综合改革方案>的通知》(津
教委〔2008〕20 号)文件精神,2015 年天津青年职业学院实行自主招生。为了维护学院和考
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青年职业学院有关自主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
要渠道,是天津青年职业学院开展自主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已被我院自主招生专业录取的考生只能参加天津市 2015 年普通高考本科三批
及以上阶段的录取,不再参加高职高专阶段录取,未录取考生可继续参加 2015 年普通高考各
批次录取。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又被本科三批及以上学校录取且最终选择到本科
三批及以上学校就读的考生,可凭本科三批及以上录取学校通知书到我院办理退费相关手续。
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四条 学院概况 
一、 学院名称:天津青年职业学院 
二、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三、 办学层次:高职 
四、 学院地址: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 21 号 
五、 学院基本概况: 
天津青年职业学院有 50 余年办学历史,是经天津市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设立的
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属国家普通高等院校系列。学院依托培养优秀青年干部的学
府——天津市团校而建立。学院是天津市唯一一所“社会管理与服务类”高等职业学院,为
天津市示范性高职学院。 
学院坐落在中国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天津海河教育园区,紧邻滨海新区,新校
区占地 500 亩,建筑面积达 74000 平方米,在校生规模达 6000 人。新校区建有现代化的办
公楼、教学楼、图书馆、体育馆、信息中心、实训实验室、学生公寓、学生活动中心、创业
中心等,各项设施齐备。 
多年来,学院始终把提高教学质量放在第一位,形成了一整套严格、科学、规范的管理
制度;以国家级高职高专教学改革试点专业为龙头,加强学科建设;在课程建设上,坚持宽
基础、突出特色的培养方式,构建以基础知识和能力为主的课程,注重理论与实际相结合。
学院拥有一支年富力强、朝气蓬勃的教职工队伍,具有雄厚的教学力量。在加强教学质量管
理和师资队伍建设的同时,大力加强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建设了完备的校园网络系统。 
学院坚持全面育人方针,以素质提高为基础,以能力培养为本位,按企事业用人单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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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青年干部的要求,着力培养青年优秀人才。学院面向餐饮服务、社区服务、民政管理、
旅游服务、商贸服务、信息服务、法律服务方向,开设相关专业 21 个。现开设社区管理与服
务、电子商务国际商务计算机网络技术、图形图像制作、法律事务、连锁经营管理、烹
饪工艺与营养、软件技术商务英语物流管理市场营销旅游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
西餐工艺、民政管理、会计电算化、社区管理与服务早期教育)、婚庆服务与管理、人物形
象设计、酒店管理。其中,烹饪工艺与营养为国家试点专业,社区管理与服务为省市级试点
专业。学院各专业均有具备高级职称的专业学科带头人。 
在就业方面,学院就业指导中心与企事业用人单位建立了长久的联系,积极为毕业生推
荐适合的就业岗位,近年来,学院历届毕业生就业率均达 95%以上,许多优秀学生成为用人
单位的骨干人员。同时,学院执行现行的天津市高职升本政策,毕业生可参加天津市高职升
本统一考试考取后进入本科高校深造。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五条 我院设有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自主招生工作,制定自主招生
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下设自主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自主招生
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自主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自主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天津青年职业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 2015
年面向天津市高考考生的招生专业。 
 
 
备注:1、具体专业介绍请登录学院网站 www.tjqnzyxy.cn 了解; 
2、如政府当年度出台相关学费标准,以政府文件规定为准。 
3、各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报考手册公布的为准。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 学费(元/年) 备注 
01 会计电算化 三年 5000 
02 西餐工艺 三年 5500 
03 烹饪工艺与营养 三年 5500 
04 社区管理与服务早期教育) 三年 5000 
05 市场营销 三年 5000 
06 旅游管理 三年 5000 
07 连锁经营管理 三年 5000 
08 人物形象设计 三年 5000 
09 婚庆服务与管理 三年 5000 
10 计算机网络技术 三年 5500 
文理兼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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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报考条件、时间及现场确认时间安排 
第七条 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具有本市户口或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且参加了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可到高考报名所在区县招办或居住证所在区县
招办,申请报考高职自主招生。 
第八条 报名时间: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 3 月 6 日-8 日登陆 www.zhaokao.net 进行网上
报名。 
第九条 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已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 3 月 10 日至 3 月 11 日,
持本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同等学历报考者还须持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开具的证明),到区县所
在招办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报考者须按要求认真核对本人报名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 
 报考者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须交验相关证件证明,按规定交纳报名考务费(报名费每
生 30 元,考务费每生 30 元),因本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不退报名考务费。 
第五章 考试安排 
第十条 考试科目:2015 年高职自主招生全市统一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考试,主要考查
考生的时事政治知识、言语理解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职业适应能力,体现招生院校的选拔
培养要求。 
第十一条 考试形式:综合能力考试的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长 120 分钟,考
试成绩总分 200 分。 
第十二条 考试时间:综合能力考试:3 月 28 日上午 8:00-10:00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天津青年职业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
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
的志愿和综合能力考试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照顾政策加分之和总成绩为主要
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
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四条 分数线划定。依据全市考生综合能力考试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情况,
划定考生填报志愿的资格分数范围。 
第十五条 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先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列,依次按照考生填报
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缺额部分顺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录
取。 
第十六条 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如招生计划仍有余缺,再录取第二志愿填报
我院且未被其他院校录取的考生。 
第十七条 录取时,考生的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 8 个
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绩点方式进行换算(单科成绩按照 A 等第计为 25 分,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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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第计为 20 分,C 等第计为 15 分进行换算),与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一起计入录取总分;录取
照顾政策按照天津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
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 天津青年职业学院招生专业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各
专业对招收男女生比例没有限定。 
第二十条 天津青年职业学院在接到天津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通知
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第七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一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
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
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新生报到要求见《天津青年职业学院
2015 年自主招生新生报到须知》。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根据《天津青年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天津青年职
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三条 学院采取一系列措施建立和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
国家助学贷款、各项奖助学金评定、勤工助学及其它资助措施。 
第二十四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青年职业学院全日制
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 2015 年天津青年职业学院高职自主招生工作。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经天津青年职业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
审核。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青年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政策、规
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青年职业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
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天津青年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学院网址:www.tjqnzyxy.cn E-mail:qzyzb@sina.com 
咨询电话:022-23627681 022-23627682 邮编:300350 
微信公众号关注:天津青职院公众资讯平台 
学院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 2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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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车路线:乘坐地铁 1 号线在复兴门站下车,转 220 路公交车至“青年学院”站下车即
可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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