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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章程

作者:  时间: 2017-04-22

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章程

为适应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形势和要求,不断提高高职院校的生源质量,进一步探索高等教育多元化考试和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推进职业教育本土化进程,更好地为区域经济服务,结合学院实际,经四川省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核准,特制定如下章程:

一、实施原则

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将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培养需要,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招考分离”,规范考试、录取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学院招生计划为600名,其中对口高职招生计划234名,普通高中类招生计划366名,详见下表。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

代码

招生计划

总计划数

文科

理科

对口高职

1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570203

 

40

土木水利类

20

60

2

水利工程施工技术

570202

 

20

土木水利类

20

40

3

供用电技术

550306

15

15

材料类

10

40

4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580204

 

30

加工制造类

10

40

5

水文与工程地质

540203

 

30

土木水利类

10

40

63设计技术与地图制图技术

水土保持

570401

15

15

土木水利类

10

40

7

工程造价

560502

20

10

土木水利类

10

40

8

建筑工程技术

560302

 

20

土木水利类

40

60

9

工程测量技术

540601

 

30

土木水利类

10

40

10

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信息技术

540606

8

8

土木水利类

4

20

11

酒店管理

640106

10

10

旅游服务一类

20

40

12

计算机应用技术

590101

10

10

信息技术一类

20

40

13

图形图像制作

590109

10

10

信息技术一类

20

40

14

畜牧兽医

510301

10

10

农林牧渔类

20

40

15

饲料与动物营养

510303

5

5

农林牧渔类

10

20

合计

103

263

 

234

600

注:单独招生方案以考试院批准的为准,请关注学院招生专网。

三、报名

(一)报考条件

已参加四川省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普通高中、职高、中专、技校学生和复原军人,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二)报考方式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通过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swcvc.edu.cn http://www.swcvc.net.cn/ )上的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报名,也可到我院招生就业处现场报名。

2.普高考生在报名时,可填报两个平行专业志愿。中职类考生在报名时,只能填报专业类别相对应的专业,填报其他专业视为无效。

3.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提交完成后,需及时打印《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考试报名表》

(三)、资格审查

1.考生的基础信息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考生报名结束后,学院将报名考生信息报送至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2.审核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合格名单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3.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方可获取正式报名资格,到校进行资格审核,核对准考证,参加学院组织的考试。

4.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考试报名表》;

2)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主要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级证书或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核

考试采用文化考试与面试(相关专业中职类考生采取技能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一)文化考试

1.考试形式:闭卷、笔试;考试地点: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2.考试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考试时间为411日上午9:00-11:30

3.考试内容: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三科合卷考试,总分300分。文化考试成绩须经过折算后再计入总成绩,折算比例分别为语文100%,数学120%英语80%

(二)面试

学院组织专家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分为两类:综合素质、技能测试。

1、普通类(文、理科)考生进行综合素质及职业倾向面试,采用现场考核和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沟通能力等基本素质,普通高中考生面试总分100分;

2、对口高职类考生面试为基本技能考核,总分300分。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

2015年单独招生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自行确定考试时间段和考试科目)

  

  

  

2015411

9:00-11:30

文化基础综合笔试

13:30-18:00

综合素质及技能测试

(四)考试地点

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崇州校区:四川.成都.崇州市羊马新城永和大道6

五、录取

(一)录取原则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生分数的具体情况,分类、分专业划定控制线;

3、按照文化基础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总成绩,分普高类、中职类按专业类别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分相同者以语数成绩之和高者优先)。

4、对服从专业调剂的未被录取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同类专业;

5、考生必须参加文化基础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方具有录取资格。

  (二)各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工作进程

(一)填报志愿

2015年31日至29日,考生网上报名或到学校现场报名;

2015年33041日,学院向省教育考试院审核考生基础信息;

2015年425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交费确认报名;报名审核完成后网上打印准考证;每生须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

(二)2015410日到校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提交材料

1)《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2015单独招生考试报名表》;

2)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签订《单独招生考生承诺书》、《诚信考试承诺书》

3、根据准考证编号,到校熟悉考场。

(三)20154119:00-1800,文化基础综合笔试和面试。

(四)2015416日,考生可在学校网站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五)2015年4月21--27日,在学校网站公示各专业录取线和拟录取名单。如放弃录取,必须在这时间段带上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个人退档申请,家长签字盖章到校办理退档手续,否则,视为录取!

(六)2015428日,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七、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一)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全过程由学校纪检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学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三)学校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原则。

(四)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的学校职工,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考务和录取工作。

(五)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报考单独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单独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六)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七)考生被我院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和对口招生录取的新生享受同等待遇,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对口高职招生考试及录取。

(八)新生注册和复查。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其他事宜

1.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录取新生一视同仁;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2、不得调换专业;

3、不得转入其他学校;

4、本办法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九、学院单独招生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招生就业处

地址:四川省崇州市羊马新城永和大道6   邮政编码:611231

咨询电话:028-68611971  68611777(传真)   监督电话:68611970

学院招生网:http://www.swcvc.edu.cn  http://www.swcvc.ne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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