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1.学校代码:国标 12790,浙江省标 0066 2.学校全称:台州职业技术学院 3.校址: 椒江·台州经济开发区学院路788号 4.邮编:318000 5.办学层次:高职(大专) 6.办学性质:公办 7.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台州职业技术学院(签发人:李一) 8.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 二、自主招生录取模式 (一)采用“校考单录”模式。即学校自行组织招生,考生自愿报名并参加由学校设定的校考,校考通过,直接录取。 (二)录取名单经学校和省教育考试院公示后无异议的,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批准,由学校直接办理录取手续。 三、招生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计划 人数 |
其中:面向普高生 |
其中:面向单考单招考生 | ||
计划 |
科类要求 |
计划 |
类别要求 | |||
1 |
40 |
20 | 文理兼招 | 20 | 机械类 | |
2 |
40 |
20 | 文理兼招 | 20 | 机械类 | |
3 |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
20 |
10 | 文理兼招 | 10 | 机械类 |
4 |
30 |
20 | 文理兼招 | 10 | 电子电工类 | |
5 |
30 |
20 | 文理兼招 | 10 | 电子电工类 | |
6 |
动漫设计与制作 |
40 |
20 | 文理兼招 | 20 | 计算机类 |
7 |
30 |
30 | 文理兼招 | |||
8 |
30 |
30 | 限招理科 | |||
9 |
生化制药技术 |
40 |
35 | 限招理科 | 5 | 药学类或化工环保类 |
10 |
40 |
35 | 文理兼招 | 5 | 药学类或化工环保类 | |
11 |
会计 |
50 |
50 | 文理兼招 | ||
12 |
50 |
50 | 文理兼招 | |||
13 |
国际贸易实务 |
40 |
25 | 文理兼招 | 15 | 外贸类 |
14 |
20 |
20 | 文理兼招 | |||
合计 |
500 |
385 | 115 |
对象 |
文化考试 |
综合素质测试 |
高中段成绩导入 |
总分 | |
普通高中 考生 |
语数英笔试 100分 |
职业性向测试50分 |
素质特长评定20分 |
高中“3+1”科目学考成绩导入50分 |
220分 |
单考单招 考生 |
语数英笔试100分 |
专业技能测试100分 |
素质特长评定20分 |
|
220分 |
(二)文化考试规则。内容与形式为语数英综合卷,普高和中职毕业生分类命题,分別参照当年高考普高文科和单考单招语数英大纲出卷。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学校组织命题,考生集中考试。 (三)综合素质测试规则。 1、依据考生高中段所学知识和技能,选取部分与专业人才培养存有正相关的知识点,采用实操、实验、题试或测试一种形式,测试中职考生的专业技能水平和普高考生的职业性向,实行分类分专业设计,具体见专业技能(职业性向)测试大纲,满分为50分; 2、考生可以凭个人历年来所获得的各种荣誉和比赛获奖等证书,向学校申报素质特长给分,统一由学校组织的专业评审团集体评议确定,获地(市)级及以上的可得10-20分,以下的可得5-10分,且仅限如下可认定的项目,可逐条累加但最高不超过20分: 1高中段获三好学生(优干)荣誉称号或思想品德方面受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 2普高生高中段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计算机学或中职生在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奖项的; 3高中段在教育行政部门或行业主管单位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书法美术和电脑制作等大赛中获奖的; 4高中段在全民运动会或教育体委组织的体育比赛项目中,获省级及以上团体项目前8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6名或地(市)级比赛前3名的个人或获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称号或个人通过省艺术特长A级考试或音乐业余考级8级及以上的得10-20分。
(四)高中段成绩导入规则。
普高生根据高中学考成绩单,实行3+1指定课目会考等第折分直接导入:语数英3门权重45分、每课15分,一门专业指定课目权重5分。专业指定课目依照考生所报专业分别为:机电类专业为物理;外语类专业为英语;经贸和管理类专业为地理;计算机类专业为信息技术;生化类专业为化学;财务和工程类专业为数学。等第折分规则如下:
|
语文 |
数学 |
指定课目 | |
A |
15 |
15 |
15 |
5 |
B |
10 |
10 |
10 |
3 |
C |
5 |
5 |
5 |
2 |
六、录取规则 (一)实行普高与中职考生,分类命题、分类评价和分类分专业录取。校考分两段进行,先进行预选,后再进行职业性向或专业技能测试。 (二)预选按考生文化考试、素质特长评定和高中段成绩导入三项成绩合成,按分数优先和专业招生计划人数的1:2比例,产生预选入围名单,遇未位分数相同时一并入围;预选未入围考生直接淘汰,预选入围的考生才能进入职业性向或专业技能测试环节。 (三)考生校考总成绩由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和高中段成绩导入三项得分合成。按分数优先和分类分专业清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遇未位分数相同时,按特综合素质测试、文化考试、高中段成绩导入成绩排序确定名次,按名次号排序录取。 (四)刚性执行计划。当参加校考总人数不足专业计划人数的120%时,录取名额按实际参加校考总人数的80%核定,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转入普高统招。 (五)考生可以在公布的自主招生专业内任选并确定一个专业志愿,单考单招考生不得跨类别选专业。自主招生录取生原则上不得申请转专业。 (六)校考录取名单经学校和省考试院网站同时公示10天后无异议的,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审批后由学校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其他院校不再录取。已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高考录取,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当年高考与录取。 七、联系方式 校址:椒江·台州市经济开发区学院路788号 邮编:318000 咨询热线:0576-88656666、88660089、88660086、88660087、88665086 传真:0576-88656200(兼) 违纪举报电话:0576-88660088 学校报名网址:http://www.tzvtc.com(或http://zzzs.tzvt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