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查询、分数线公布、录取
第十七条 成绩查询及复核、预录取结果查询
一、考生可登陆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网查询考试成绩、分数线等相关信息。
(一)查询成绩:2015年4月10日,可查询考试成绩,同时可申请成绩复核;
(二)公布预录取分数线及录取结果:2015年4月10日,将经审核通过的预录取分数线及录取结果在学院单独招生网予以公布,并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4月10日-4月16日)。同时公布预录取后分专业计划缺额情况。
(三)查询预录取:2015年4月10日,可在学院单独招生网站查询首次预录取考生名单。
二、二次征集志愿
(一)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及首次报考单招院校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均合格,但未被预录取的考生,可于2015年4月16日9:00——17:00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根据要求进行二次征集报名和填报专业志愿。具体可咨询我院招生就业处(咨询方式附后)。
(二)2015年4月17日,进行第二次预录取,其中,普通文理科考生按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排序,对口高职考生按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加“专业技能考试”成绩排序,划定第二次预录取分数线。
三、需复核考分的考生于2015年4月10日9:00——17:00由考生本人到学院招生就业处登记,或将复核申请(须含考生报名号、身份证复印件、复核科目及本人有效联系方式)传真至41586008,过时不再办理。招生就业处将电话通知查分结果,考分无误者不作通知。
第十八条 录取要求
一、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二、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三、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身体健康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四、录取原则
(一)考生成绩必须同时达到重庆市统一划定的文化素质测试资格线和学校的职业技能测试资格线以及预录取分数线。
(二)按照普通文理科、对口高职生分类分专业划线,按权重折算出各专业的汇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各专业汇总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5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50%
(三)在各专业汇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四)除技能获奖免试生外,其他考生文化素质测试及学校职业技能测试缺考任意一科(或考分为零分)均不能被录取。
第十九条 考生录取确认
一、学院于2015年4月17日——23日将预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被预录取的考生必须于2015年4月22日、23日9:00——17:00凭本人身份证(学院收取身份证复印件)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确认录取手续,领取录取通知书。
二、确认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逾期不确认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
三、2015年4月24日,学院将录取结果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