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纳一下问题:
1.高校认定的自主选拔资格考生明显多于实际录取的考生。没有被录取的自主选拔资格考生都有哪几种情况?
2.自主选拔资格考生提档后分配专业与其他考生有什么异同?如何防止提档后被退档?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高校的自主选拔录取计划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认定的自主选拔资格的考生不超过自主选拔录取计划数2倍,也就是说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0%。这就是高校认定的自主选拔资格考生可以明显多于实际录取的考生的政策依据。这部分为自主选拔预留的指标由高校自己掌握,不再向各省市投放。我们举例说明就更明白了。
假设某省分到了300人的正常招生指标。而200名自主选拔资格考生则是面向全国进行考生初选、笔试和面试后择优产生的,各省市能“考取”多少自主招生人数是无法是先确定的。我们再假设该省到3月份笔试面试之后有15人“考取”了这所高校的自主招生资格并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按照规定这15人必须在填报志愿时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学校)选择该校,方可获得降低20分提档的优惠权力。您可能想不到后来这15人应当大致发生下面9种类别的情况:
1.有一部分考生在后来的几个月学习有了明显的进步,第一志愿填报了比这所学校更“高”的学校。这部分考生在提档的时候将视同于普通考生。无论最终结果如何,都将占用其他学校在本地的正常招生名额。不会占用该校在本省300人的正常招生指标。
8.如果该省在第一批次之前专门设立“自主招生批次”,只有上述第6和第7种情况的考生只能占用预留的自主招生计划提档。他们将不会占用该校300人的正常招生指标。如果参考模拟提档线(或测算提档线)先于第一志愿单独为自主招生提档,也会出现类似的结果,不会占用该校300人的正常招生指标。
9.上述第6、7、8三种情况被投档的自主招生考生中有一部分不服从专业调剂被退档。他们只能进入第二志愿或者征集志愿的录取程序。他们将不会占用该校300人的正常招生指标。
把这9种情况分析完了之后,我们就知道上述前五种情况获得该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没有被该校提档,他们与该校没有任何关系了。只有第6、7、8三种情况的自主招生资格考生被该高校提档了。第9种情况属于第6、7、8三种情况被投档中有一部分不服从专业调剂被退档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