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1、具有参加2014年辽宁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2、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报名工作结束后,我校将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将取消其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
二、招生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科类 |
计划数 |
学制 |
学费
(元/年) |
备注 |
1 |
理工 |
60 |
3 |
4500 |
如果学费有调整,以辽宁省物价局当年批准的学费收费标准为准。 | |
2 |
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 |
文、理 |
40 |
3 |
4500 | |
3 |
自动化生产设备应用 |
理工 |
40 |
3 |
4500 | |
4 |
理工 |
60 |
3 |
4500 | ||
5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理工 |
60 |
3 |
4500 | |
6 |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
理工 |
40 |
3 |
4500 | |
7 |
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 |
理工 |
80 |
3 |
4500 | |
8 |
理工 |
60 |
3 |
4500 | ||
9 |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
理工 |
40 |
3 |
4500 | |
10 |
焊接技术及自动化 |
理工 |
40 |
3 |
4500 | |
11 |
文、理 |
80 |
3 |
4500 | ||
12 |
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站建设) |
文、理 |
40 |
3 |
4500 | |
13 |
计算机通信 |
文、理 |
40 |
3 |
4500 | |
14 |
印刷图文信息处理 |
文、理 |
40 |
3 |
4500 | |
15 |
动漫设计与制作 |
文、理 |
40 |
3 |
4500 | |
16 |
珠宝鉴定与营销 |
文、理 |
60 |
3 |
4500 | |
17 |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技术 |
文、理 |
60 |
3 |
4500 | |
18 |
首饰设计 |
文、理 |
40 |
3 |
4500 | |
19 |
电子商务(电子报关) |
文、理 |
40 |
3 |
4500 | |
20 |
文、理 |
40 |
3 |
4500 |
说明:(1)填报志愿时以我校招生网页公布计划为准;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专业文、理各20人。
(2)考生只能报考科类相同的相关专业,不得跨类兼报。
三、报名、填报志愿等相关要求
1、考生报名、填报志愿
报名方式1:现场报名到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仪表园校区行政中心208室。
报名方式2:网上报名请符合条件的考生登陆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lnmec.net.cn/zsb/),按流程在网上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
考生报名、填报志愿时间:2014年3月18日—4月7日中午12:00
2、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学院报请辽宁省招考办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学院组织的考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名单将于4月10日-4月11日在网上公布(网址:http://www.lnmec.net.cn/zsb/)。
3、、确认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在考试前需要到校对报名信息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4月12日8:00- 17:00
现场确认地点: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仪表园校区行政中心208室
确认时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考试报名信息表》;
(2)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A4纸);
(3)缴纳报名考试费200元;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不退报名费。
4、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完成缴费的考生,请于4月12日到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仪表园校区行政中心208室领取准考证。
四、考核办法
考核分为“文化课+综合素质与能力”两部分。文化课考核方式为笔试,考试科目为数学和语文,各科满分均为150分;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考核方式为笔试,满分200分。总分为500分。
考核具体日程安排
测试科目 |
测试方式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语文、数学 |
笔试 |
4月13日 |
9:00-11:30 |
仪表园校区 |
综合素质与能力 |
笔试 |
4月13日 |
13:00—14:30 |
注:以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安排为准。
五、志愿结构及相关要求
1.志愿表中设六个专业志愿栏,第一、二专业志愿为有序志愿,第三、四、五、六志愿为参考志愿。同时,设置了“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志愿”栏。
2.理科考生理工类、文理兼招类均可填报;文科考生只能填报文理兼招类。
3.各项收费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六、录取办法
1、考生成绩由文化课和综合素质与能力组成。
2、学院综合考虑各方面情况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
3、考生报考相同专业总成绩相同时,以综合素质与能力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综合素质与能力加试成绩也相同时,依次按考生数学、语文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4、确定预录取名单
根据录取原则提出预录取名单,报我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5、公示并上报录取名单
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并上报辽宁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说明:凡被我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要求,不再参加2014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也不能调整专业。被录取考生在收费标准、就业、专升本、毕业证书等各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七、领导与监督机制
1、学校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
2、学校成立单独招生工作纪检监察领导小组,对单独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八、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九、新生报到和复查
1、新生报到与统招录取的新生同时入学,我校将在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15-3853111、3853211、3853222
传 真:0415-3853008
学院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洋河大街30号 (仪表园校区)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北环路 (浪头校区)
邮 编:118009
2014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时间表
时 间 |
工作内容 |
备注 |
3月18日-4月7日 |
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
截止到4月7日12:00 |
4月8日-4月9日 |
审查报名学生的参考资格 |
|
4月10日-4月11日 |
网上公示资审合格考生名单 |
|
4月12日 |
缴纳报名费、到校领取准考证 |
截止到4月12日17:00 |
4月13日 |
考试 |
|
4月14日-4月16日 |
评卷、汇总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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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4月18日 |
公布成绩、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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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 |
公示预录取名单,并报省招办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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