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轻工职业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经辽宁省教育厅批准,2014年我校将开展单独(自主)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辽宁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制定学校2014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一、报名条件
1、已参加2014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2、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取得2014年辽宁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
身高:女生:164-175cm;男生:174-185cm。
视力:每眼矫正视力c字表0.5以上,无色盲、色弱;
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牙齿整洁;
口齿清楚,普通话流利,中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听力正常;
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疾病;
无明显内外八字步。
注:经面试入围的考生参加并通过按空乘服务人员相关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若考生未达到以上标准,不建议报考空乘专业,否则,学校不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
4、鉴于专业的职业特性及就业要求,报考旅游专业、酒店管理、休闲服务与管理专业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
5、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二、招生计划
2014年我校单独招生专业12个,计划总数500人,如单独招生计划未完成,缺额计划转为高考招生计划。
2014年单独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科类 |
学制 |
学费/年 |
艺术设计(服装设计方向) |
35 |
艺术 |
三年 |
8000元 |
30 |
艺术 |
三年 |
8000元 | |
电脑艺术设计 |
30 |
艺术 |
三年 |
8000元 |
服装工艺技术 |
30 |
文、理 |
三年 |
4800元 |
30 |
理工 |
三年 |
4500元 |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30 |
理工 |
三年 |
4800元 |
计算机多媒体技术 |
30 |
文、理 |
三年 |
4800元 |
30 |
理工 |
三年 |
4800元 | |
35 |
文、理 |
三年 |
4800元 | |
35 |
文、理 |
三年 |
4800元 | |
35 |
文、理 |
三年 |
4800元 | |
150 |
文、理、艺 |
三年 |
8000元 | |
合计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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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说明:
1、学校只安排英语考试,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2、由于各专业科类专业素质加试内容不同,考生只能报考同科类相关专业,不能跨科类兼报。
三、报名、填报志愿等相关要求
1、考生报名、填报志愿
报名方式1:现场报名到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主教学楼307室)。
报名方式2:网上报名请符合条件的考生登陆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lnqg.com.cn),按流程在网上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
考生报名、填报志愿时间:2014年3月17日—4月9日中午12:00
2、志愿结构
志愿表中设二个有序专业志愿栏,即第一、二专业志愿,同时,设置了“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志愿”栏。
3、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学院报请辽宁省招考办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学院组织的考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名单将于4月12日在网上公布(网址http://www.lnqg.com.cn)。
考生请于4月12日—4月17日登陆我校校园网查询资审信息,资审合格考生请打印考生《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单独招生报名信息表》
4、缴纳报名考试费200元
(1)现场报名的考生到我院财务处交费。
(2)网上报名的考生将钱汇入我院银行账户中。
汇款信息如下:
户名:辽宁轻工职业学院
账号:21201500615053012923
开户行:建设银行大连金州支行
注:一定要在附言注明考生本人的姓名及考生号并保留汇款回执单,如果附言无法注明考生信息,必须将存款回执单(注明考生姓名和考号)立刻传真到 0411-87665518 或 0411-87668743以便我们核对。
如有疑问请咨询:辽宁轻工职业学院财务处 0411-87665518
交费时间:2014年3月20日—4月9日
5、确认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在考试前需要到校对报名信息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4月19日8:00—17:00
现场确认地点:辽宁轻工职业学院主教学楼一楼大厅
确认时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单独招生报名信息表》;
(2)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A4纸);
(3)符合高考加分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A4纸);
注:若考生没有打印《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单独招生报名信息表》,请于4月9日到我校现场打印。
6、领取准考证
通过现场确认并完成缴费的考生,于4月19日在辽宁轻工职业学院主教学楼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
四、命题及考试
1、命题
学校选聘专家组成命题组,在辽宁省高考考试大纲范围内,参照高考命题各项要求,由学校组织命题。
命题、试卷印刷工作按照国家和辽宁省相关流程和保密规定要求执行。
2、考试
文化课考试科目:数学、语文、英语,每科满分100分。
专业素质加试:空中乘务、艺术设计(服装设计方向)、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电脑艺术设计等专业满分300分,其他专业满分100分。详见我校校园网专业素质考试大纲。
专业素质加试分为面试、笔试二种方式。面试专业:空中乘务、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休闲服务与管理等4个专业;艺术设计(服装设计方向)、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电脑艺术设计3个艺术类专业,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就作为专业素质加试成绩。笔试专业:除面试专业、艺术类专业以外的其它专业。
说明:
1、艺术设计(服装设计方向)、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电脑艺术设计专业,考生若取得辽宁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则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作为专业素质加试成绩。
2、空中乘务专业若已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并取得合格证的考生,学校不再组织专业素质加试,专业考试成绩作为专业素质加试成绩。
单独招生考试安排
科目 |
考试方式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文化课考试 |
笔试 |
4月20日 |
9:00-11:30 |
|
专业素质加试 |
笔试 |
4月20日 |
13:30-15:00 | |
专业素质加试 |
面试 |
4月20日 |
13:00-17:00 |
五、录取办法及原则
在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实施计算机录取,确保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一)数控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服装工艺技术、计算机多媒体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休闲服务与管理八个专业录取办法:
1、总成绩构成
考生总成绩=文化课总成绩+专业素质加试(或面试成绩),满分400分。
2、录取资格线
学院根据总成绩按比例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方可获得录取资格。
3、录取原则
以考生总成绩为录取依据,在录取资格线上,从高分到低分并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总成绩相同时,以专业素质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素质加试成绩也相同时依次按考生数学、英语、语文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二)艺术设计(服装设计方向)、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电脑艺术设计三个专业录取办法:
1、总成绩构成
考生总成绩=文化课总成绩+省美术统考成绩×1.5,满分750分。
2、录取资格线
学院根据文化课考试成绩按比例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方可获得录取资格。
3、录取原则
凡达到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以考生总成绩为录取依据,在录取资格线上,从高分到低分并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总成绩相同时,以省美术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省美术统考成绩也相同时依次按考生语文、英语、数学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三)空中乘务专业录取办法:
1、录取资格线
学院根据文化课考试成绩和专业素质加试成绩分别按比例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在两个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方可获得录取资格。
2、录取原则
凡达到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以专业素质加试成绩为录取依据从高分到低录取。若专业素质加试成绩相同时,以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文化成绩也相同时依次按考生语文、英语、数学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六、录取审核
1、确定预录取名单,报我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2、将预录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
3、发放录取通知书;
说明:
1、凡被我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要求,不再参加2014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也不能调整专业。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高考。
2、被录取考生在收费标准、就业、专升本、毕业证书等各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七、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八、新生报到和复查
1、新生报到与统招录取的新生同时入学,我校将在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11-87664810 0411-87664819 0411-87668743 13352239822
传 真:0411-87668743
网 址:http://www.lnqg.com.cn
学院地址:大连市金州新区城南路15号
邮 编:116100
2014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时间表
时 间 |
工作内容 |
3月17日-4月9日中午12:00 |
现场报名、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
3月20日—4月9日 |
缴纳报名考试费 |
4月10日-4月11日 |
省招考办对报考我校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
4月12日-4月17日 |
考生查询资审结果,打印报名信息表 |
4月19日 |
到校确认、领取准考证 |
4月20日 |
考试 |
4月21日-4月24日 |
评卷、汇总成绩 |
4月25日-4月26日 |
考生成绩查询 |
4月27日 |
录取 |
4月28日 |
省招考办审批预录取结果 |
4月30日 |
考生查询录取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