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按照《体育总局科教司关于印发<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科字〔2014〕1号)执行。
各招生学校需在6月底前到省招办办理录取备案手续,逾期不予受理。各学校办理录取备案手续前要向我办核实拟录取考生姓名、考生号等信息。学校办理备案手续时,要向省招办提供本校单独招生章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等级证书复印件、《2014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新生名册》(A3纸,一式4份,我办留存2份)。
被运动训练、体育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其他普通高校的录取。
招生院校单独招生的招生简章须报院校所在地省级招办备案核准后方可向社会公布。报名、文化课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评卷、录取等各环节的工作方案也必须报省招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