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与范围
本计划选拔范围为832个贫困县(包括所有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新疆南疆三地州的22个团场)及县以下乡镇农村中学。考生应热爱祖国、勤奋好学、成绩优秀、符合2014年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报名条件、高中阶段具有在上述中学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具有农村户籍且家庭在农村。
二、招生计划
“灯塔计划”录取总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本科总招生数的2%。
三、招生专业
“灯塔计划”考生报考专业限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轻工与食品学院、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环境与能源学院、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经济与贸易学院的招生专业。
四、申请方式
A类:已参加我校2014年自主选拔学业水平测试且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均可提出申请转为该计划申请考生(自主选拔计划与自主选拔“灯塔计划”不得兼报,申请后即视为放弃自主选拔计划)。
B类:中学校长实名推荐的方式报名。中学按程序及要求推荐,在校园显著位置公示选拔通知、报名办法、选拔程序、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接受各方监督。
本篇文章来源于:中国大学在线(中国大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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