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志愿传奇

高考倒计时23

立身以力学为先,力学以读书为本。——欧阳修

您所在的位置: 新考网(原中国大学在线)>>星海音乐学院 > 正文内容

星海音乐学院2014年音乐教育系专业考试大纲

作者:  时间: 2017-04-15

音乐教育系(非广东省考生) 
方向(专业):音乐教育专业
一、初试【70%】
(一)声乐【35%】
1.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按要求填写三首不同的抽签曲目,
曲目范围为中外民歌、艺术歌曲、创作歌曲和歌剧咏叹
调(通俗歌曲除外)。
2. 考生背谱演唱歌曲一首,曲目由电脑现场抽签决定。
3. 歌剧咏叹调须原文演唱,不可移调;其他歌曲可升降调。
4. 考试统一采用考场配备的钢琴伴奏,考生须提供钢琴伴
奏五线谱,不得自带伴奏或伴奏CD。
(二)钢琴【35%】
1.钢琴为主考项:弹奏两首作品,背谱弹奏奏鸣曲快板乐
章一首,曲目自选;视谱弹奏车尔尼练习曲一首,曲目
由电脑现场抽签决定。注意:
(1)车尔尼练习曲的考试抽签曲目分两个级别组,考生根
据自己的钢琴程度从中选择一组,并在网上报名时自
行填写,考试时将从所选级别组曲目中抽签决定,考生
须自备所选级别组的全部曲谱。
(2)两个级别组分别是:
第一组:车尔尼299练习曲第15、19、29、33首。
第二组:车尔尼740练习曲第16、23、31、44首。
2.钢琴为副考项:背谱弹奏一首作品,曲目自选,范围为
奏鸣曲快板乐章、乐曲和练习曲。
☆ 主副考练习曲的弹奏速度应接近原谱的速度,反复记号
不用反复弹奏。
☆ 可展示器乐演奏能力,所得分数只作参考,不算入总分。
二、复试:基本乐科(按比例算入总分并划定资格线)【30%】
1. 乐理【10%】;
2. 视唱练耳(笔试与面试)【20%】。
参见《附录三:基本乐科考试大纲》
注:具体考试要求及规定详见《附录一

加入家长群

QQ扫一扫,加入家长群

关注我们

关注微信公众号,了解最新精彩内容

关注抖音号

抖音扫一扫,立即关注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