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系
一、主科考试形式与内容
(一)考试形式
1. 网上报名时,广东省考生须在规定曲目范围内选择初、
复试曲目;非广东省考生按要求填写初、复试曲目(亦
可在规定曲目范围内选曲),如考生报考大阮专业(方
向),报考曲目中须含有一首中阮曲目。
2. 初、复试所填报的曲目均不得重复。
3. 免初试考生,考试曲目从初、复试曲目中电脑抽签决定。
4. 考生须采用无伴奏方式背谱演奏,否则将取消考试成绩。
☆ 广东省考生规定曲目范围包含星海音乐学院规定曲目及
中央音乐学院规定曲目。
(二)初试内容
1. 打击乐专业(方向)
演奏小军鼓及中国民族鼓类乐曲各一首。
2. 其余各专业(方向)
演奏练习曲及乐曲各一首。
☆ 唢呐专业(方向):如考生加试加键唢呐演奏可酌情加分。
(三)复试内容
1. 打击乐专业(方向)
(1)演奏木琴乐曲一首;
(2)演奏中国民族鼓类乐曲一首。
2. 其余各专业(方向):演奏乐曲一首。
二、基本乐科(成绩不计入总分,但划定资格线)
1. 乐理;
2. 视唱练耳(笔试与面试)。
参见《附录三:基本乐科考试大纲》
注:具体考试要求及规定详见《附录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