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和上海音乐学院部分专业且取得该院相应考试资格的考生(详见下表),在不影响该院招生录取的前提下,可兼报我院,并可在院校考试期间向其招生办索取《星海音乐学院外考点报考指南》。
我院将调阅考生考试的录音录像资料,由我院组织专家进行重新评定视。
视唱练耳和乐理采用相应院校的成绩;若考生无此成绩,则须到我院参加视唱练耳和乐理的考试。
考试时间:2014年3月9日上午9:00
☆ 考试大纲参见附录三:基本乐科考试大纲。
其他更多报考信息,请查阅招生简章。
考试院校 |
报名资格 |
报名缴费时间 |
招生专业(方向) |
取得初试资格 |
声乐系、民族声乐系、钢琴系、管弦系、民乐系(我院对应各专业) | ||
取得三试资格 | |||
取得复试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