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将通过南通大学招生信息网及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南通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政策,使中学、考生和家长了解学校自主选拔录取的目的、内容、要求和办法。
2、初审
报名截止后,学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将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将考生情况折算为“考生条件分”,“考生条件分”满分为30分。
具体见下表:
高中阶段竞赛获奖 | |
等级 |
分数 |
国家级一等 |
30 |
国家级二等 |
25 |
国家级三等 |
20 |
省级一等 |
15 |
省级二等 |
10 |
省级三等 |
5 |
高中阶段学业水平成绩 | |
必测科目等级 |
分数 |
|
12 |
|
8 |
|
5 |
备注:1、各类竞赛等级由南通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2、同一竞赛获奖只记最高奖,不累计加分; 3、团体项目获奖减半加分。 |
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14年2月20日前在南通大学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3、缴费
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14年2月28日前缴纳报名测试费60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户名:南通大学,开户行:建行南通分行营业部,账号:3200 1648 6360 5912 3123,汇款说明:自主招生报名测试费、考生姓名及考籍号。汇款后请将凭条复印并传真至:0513-85012170。
4、报到
通过初审的考生于2014年3月8日下午5时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和具备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南通大学主校区(南通市啬园路9号)办理报到、并领取准考证。
5、面试
通过初审的考生于2014年3月9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和具备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学校参加面试(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及考场外通知)。
6、入选资格
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对于参加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测试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学校考评成绩高低择优认定学校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学校考评成绩由面试分和考生条件分组成,计算方式为:
学校考评分=专家面试分(满分为70分)+考生条件分(满分为30分)
按照自主选拔录取计划数的200%,择优提出学校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候选人,在考生所在中学和学校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同时,在规定时间内报省级招生部门相关信息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作为学校2014年自主选拔入选考生人选,并报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7、志愿填报
入选考生必须于20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