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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计量学院201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如何计算综合成绩?

作者:  时间: 2019-01-22

贵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如何计算综合成绩?

答: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形成。

(1)报考第一批提前录取招生计划,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换算如下表: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6A

7A

8A

9A

10A

11A及以上

成绩折算(分)

75

80

85

90

95

100

例如,甲考生会考10A折算后为95分,学校综合测试成绩折算后为80分,高考成绩580分(满分为810分)折算后为71.6分,则甲考生综合成绩为:95×20%+80×30%+71.6×50%=78.8分。

(2)报考第二批提前录取招生计划,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换算如下:

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计3分。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总分超过100分的按照100分计。

例如,乙考生为特长生,会考为2A、2B、7C,会考折算后为51分,学校综合测试成绩折算后为80分,高考成绩480分(满分为750分)折算后为64分,则乙考生综合成绩为:51×20%+80×30%+64×50%=66.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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