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方式
1、资格初审
对于中学推荐和自荐的学生,我校组织专家依据自主选拔录取报名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从中选拔出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能力面试。
2、综合能力面试
综合能力面试分为普通面试(面试A)和附加面试(面试B)两类。通过我校资格初审的学生均可参加普通面试,其中在上述招生学科专业中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学生,还可同时申请参加附加面试。
普通面试通过者获得“面试A”合格证书;普通面试和附加面试都通过者获得“面试A+B”合格证书。面试结束后,经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校公布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学生名单。
我校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共发放合格证书不超过105个,其中含A+B证书
不超过14个。考生的总成绩由资格审查成绩(占40%)和A类面试成绩(占60%)组成。获得A证并申报参加了面试B的考生,按照各学科类别中面试B成绩排序,成绩优先者获得A+B证。